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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卷烟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17号

颁布时间:2008-01-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卷烟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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