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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8]22号

颁布时间:2008-01-24 13:55:23.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税[2007]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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