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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69号

颁布时间:2008-03-19 15:18:59.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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