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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和谐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8-04-04 10:20:59.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开展和谐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四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开展和谐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国税工作重点是构建和谐江西国税。为全面掌握我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找准、分析、解决影响构建和谐江西国税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中开展和谐状况调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查目的通过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调查活动,了解掌握影响本系统、本单位和谐安定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广泛征求有关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努力建设以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为主要特征的和谐江西国税。

  二、调查对象调查由省局统一部署实施,市、县(区)国税局按照省局要求积极参与,并结合本地实际分析和谐状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建议。调查对象:外部为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内部为市、县(区)国税局和国税人员。

  三、调查内容根据国税工作职责,重点调查以下三个方面:

  (一)外部工作关系和谐状况1.办税服务情况的调查。

  2.税收执法情况的调查。

  3.纳税宣传情况的调查。

  4.廉洁从税情况的调查。

  (二)内部工作关系和谐状况5.内部管理的调查。

  6.工作作风的调查。

  7.机关服务基层的调查。

  8.关心干部的调查。

  (三)内部人际关系和谐状况9.领导班子的和谐状况。

  10.干群关系的和谐状况。

  11.干部个人心理的和谐状况。

  四、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省局根据调查内容制作《江西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问卷调查表(内部、外部)》(附后),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座谈调查。省局将组成若干调查小组,分赴各设区市国税局召开座谈会,实地了解各地和谐状况和征求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网络调查。省局将把《江西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问卷调查表(内部、外部)》分别在内外网公布,请各市、县(区)国税局于4月25日前组织所属人员登陆内部办公网填写调查表,并告之纳税人登陆外网填报调查表。

  4.专题分析。在全面掌握调查情况的基础上,相关处室和设区市局要认真开展专题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五、责任分工

  1.教育处总牵头,负责和谐状况调查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草拟调查方案,编制问卷调查表,汇总调查结果,形成调查分析报告等。

  2.监察室职责:重点负责外部满意度调查,以及对问卷调查表提供资料和进行分析。

  3.省局机关其他处室的职责:按照各自职能,为和谐状况调查提供资料和进行分析。

  六、调研步骤

  (一)调查准备(3月31日-4月6日)

  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调查方案,编制调查问卷表,确定调查工作流程。

  (二)调查实施(4月7日-5月9日)

  分两个阶段开展调查活动,第一阶段为市、县(区)局组织调查阶段,根据省局的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层层开展调查活动。调查情况以设区市局为单位收集、汇总,形成调查报告于4月25日前报省局(教育处)。第二阶段为省局调查阶段,省局组成若干调查小组分赴基层开展调查。

  (三)调查分析(5月12-16日)

  对收集的调查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全面反映我省国税系统的和谐状况,系统总结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与根源,提出改进和谐状况和提升满意度的对策和建议。

  (四)调查汇报(5月中旬)

  汇报调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构建和谐国税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对开展和谐状况调查活动的认识,加强对开展和谐状况调查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调查活动顺利开展。在调查活动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保证调查质量的基础上要注重提高调查效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做到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要严明工作纪律,对省局部署的工作,明确责任,实事求是地坚决抓好落实,对和谐状况调查的情况,不得随意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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