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08]84号
颁布时间:2008-03-18 15:29:56.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你局《关于潍坊绿奥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办法的请示》(潍国税发〔2008〕18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潍坊绿奥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请你局在严格把关、严防骗税问题发生的前提下办理免、抵、退税。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