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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95号

颁布时间:2008-04-11 09:54: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依照《通知》所列文件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或有关内容也相应予以失效或废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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