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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140号

颁布时间:2008-06-10 10:17:58.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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