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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第二议定书及税务主管当局代表换函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182号

颁布时间:2008-07-21 11:51:19.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第二议定书及税务主管当局代表换函的通知》(国税发〔2008〕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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