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中央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的紧急通知(二)
颁布时间:1999-10-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
一、陕西、河北两省抵顶、挪用中央财政下拨的用于补发拖欠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作法是极其错误的,必须立即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至迟11月2日以前将中央财政下拨的用于补发拖欠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拖欠养老金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手中。
11月5日之前将纠正情况书面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二、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中央财政下拨的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确保中央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足额支付到位。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凡截留、抵顶、挪用中央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一律按违反财经纪律查处,并追究所在地区、部门和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三条保障线政策,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产生新的拖欠。
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