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保险企业类〕编制说明(十三)
颁布时间:2000-09-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公式:
1行=(2+3+4+5+6)行;
10行=(11+12+13+14)行;
22行≥(23+24+25+26)行;
27行≥28行;
29行=(21+22-27)行;
49行=(35+36-44)行;
36行=(37+38+39+40+41+42+43)行;
44行=(45+46+47+48)行;
49行=(50+51+54+56+58)行;
51行≥(52+53)行;
54行≥55行;
56行≥57行;
65行=(62+63-64)行;
75行=(71+72+73-74)行;
80行=(77+78-79)行;
86行=(82+83+84-85)行。
2.表间公式:
35行=01表31行年初数;
49行=01表31行年末数;
62行=01表34行年初数;
65行=01表34行年末数;
71行=01表29行年初数;
75行=01表29行年末数;
77行=01表27行年初数;
80行=01表27行年末数;
82行=01表12行年初数;
86行=01表12行年末数。
八、所得税清算表(会年保附04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反映保险公司当年应交所得税的计算等情况。
(二)编制方法
本表主要依据年末会计决算资料及有关明细账逐项分析填列。
(三)有关指标解释
1.利润总额:反映公司当期实现的全部利润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反映公司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亏损通过税前利润予以弥补的部分。
(2)免税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反映公司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对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税前扣除的金额。
(3)超过规定的利息支出:反映公司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不应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的超过规定的利息支出。
(4)超过计税工资支出部分:反映公司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不应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的超过工资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
(5)多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反映公司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不应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的超标准多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超过规定提取的呆账准备金:反映公司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不应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的超过国家规定多提的呆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