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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置1998年统计年报和199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煤办字[1999]第5号

颁布时间:1999-01-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煤炭工业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有关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和新的工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煤炭工业局在扬州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工作会议和西安全国煤炭统计专业会议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煤炭工业1998年统计年报和199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卫生、职工住宅、设计、节能和教育五个方面的专业统计报表。这次修订的原则是:压缩统计报表总量,减轻基层统计部门负担;满足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经贸委的要求;适应煤炭行业管理的需要;增加价值量指标和其他行业类比指标。

  由于对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订,为了便于各单位贯彻执行,现将修订后的《煤炭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目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具体表式按照新的《煤炭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填报(多种经营统计年报,按原程序输入汇总出5张报表,上报国家煤炭工业局:物资供应和地质勘探专业统计报表,仍按原渠道上报,分别由中煤物产集团公司和中国煤田地质总局继续负责物资和地质统计工作)。请各省局和煤炭企事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炭工业1998年统计年报和199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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