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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和大力组织货币回笼的紧急通知

颁布时间:1984-11-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务院

  今年以来,财政收入情况比较好,但财政支出上得很猛。到九月底,支出已达全年预算的75.2%,大大超过前几年支出的进度。目前各方面要求追加支出的呼声很高,今后两个月如不加以控制,今年的财政赤字就有扩大的危险。第三季度以来,货币投放大量增加,到十月底投放货币一百一十四亿元,已超过全年投放八十亿元的计划指标。今后两个月增加货币投放的因素还很多,全年投放量就要大大突破计划数。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乱花钱的现象,虽经三令五申,仍未得到有效制止。这些问题的存在,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保证物价、工资等改革措施顺利出台,是十分不利的。国务院认为,在当前大好形势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上述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努力增产适销对路产品,增加市场供应,扩大货币回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市场紧俏商品的生产,优先供应所需原材料、动力、资金等。运输部门要安排好运力,保证这些产品及时运输。商品部门要加快体制改革,进一步把市场搞活,扩大购销、服务业务。当前,要特别注意克服惜售思想,大力压缩库存,并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外贸部门要把库存积压商品拿出来供应国内场,一些不急于出口的商品也可先安排在国内销售。同时,要抓紧进口市场急需的高档耐用消费品,及时投入市场。为提前回笼货币,有的可采取预售的办法。要多增产一些金银饰品,以满足国内市场需要,扩大货币回笼。

  二、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把该收的钱收上来。收入进度快的地区,要力争多超收;进度慢的地区,要抓好薄弱环节,尽快补上去。各地区、各部门在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中,不能随意超越政策规定,让利减税,挖国家财政收入。要切实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防止收入流失。当前农村税收偷、漏、欠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擅自减免税收。对此,必须重申,任何地区、部门和个人,都无权超越权限决定减免税收。有关减免税收的宣传报道,要符合税法规定。各级税务部门要对偷税、漏税、欠税的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切实堵塞漏洞,把税款及时足额地组织入库。

  三、要加强信贷管理,控制信贷投放,大力组织信用回笼。各专业银行要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信贷计划,严格控制贷款的发放,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要严格控制。对重复建厂、盲目投资、投资效益差的项目,一律不予贷款。对经济效益差、产品无销路的企业和亏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要加以控制。乡镇企业和农村专业户、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贷款,要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具体办法由有关专业银行制定。银行要大力组织信用回笼,既要积极吸收城乡储蓄存款,又要抓紧催收到期的贷款。对农村的陈欠贷款,要在清理的基础上,尽量多收回一些。

  四、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防止年终突击花钱。为了保证今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从现在起,除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者外,停止追加各项支出,各地区、各部门也不要再向中央要钱。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待分配经费,原则上不再向下分配。各单位的经费开支,不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的,都要从严掌握,凡是今年可以不花的钱,就坚决不花。当年用不完的行政事业经费,可以结转到明年使用。目前,行政管理费增长很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加强管理的办法,严格加以控制。

  建设银行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国家预算控制基建拨款,监督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不得突破预算。各级基建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预拨、预提和预付工程款。对实行投资包干的项目因加快进度而需要今年增加基建支出的,由建设银行按现行规定统一调剂。要继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对国家规定专项控制的商品,从现在到年底,各单位一律不许购买。对已经解控的商品,也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少买或不买,严禁抢购紧缺商品。各级财政、银行、商业部门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假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游山玩水、大吃大喝等耗费国家资财的行为,各级领导要带头制止。国务院最近已发出关于制止滥发服装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发放奖金,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实物和私分产品。给职工发放实物,一定要计算在奖金总额之内,并按规定缴纳奖金税。目前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和庆功表彰大会日益增多,开支太大,应加以控制。各级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应按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并建议给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负责人以纪律处分。为了维护财经纪律,整顿不正之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整党,在年底之前有重点地搞一次财务检查。对于一些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例,要在调查核实后,公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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