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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23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大检

解释公告第23号

颁布时间:1999-10-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

  问题

  1、《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998年修订)第23段要求,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发生的改良资产状况、便其优于原先估计的绩效标准的后续支出应予资本化。其他的任何后续支出,诸如恢复或维持企业预期从原先估计的资产绩效标准获得的未来经济利益的修理或维护支出;都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27段指出,有些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主要组件需要定期更换。这些组件应作为单独的资产项目进行核算,因为它们的使用寿命与相关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不同。

  3、企业购买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资产,并发生所有使该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必要的费用。在将来,企业需要在该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定期进行大检修,以使企业可以继续使用该资产。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购买一架要求每三年检修一次的飞机。

  4、问题是,当企业在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定期发生大检修费用以便企业可以继续使用该资产时,这些费用是作为该资产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结论

  5、在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使用寿命期内定期发生的、便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大检修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除非:

  (1)企业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12段已特代表大检修的金额认定为该资产的一个单独组件,并对该组件计提了折旧,以反映通过后续大检修而更换或恢复的利益的消耗(不论该资产是以历史成本还是以重估价计量门

  (2)与该资产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企业能够可靠地计量大检修费用。

  如果这些标准都满足,则费用应予资本化,并作为该资产的一部分进行核算。

  结论依据

  6、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7段,如果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企业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的成本,那么,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应被确认为一项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15段指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成本包含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运行状况预定使用状态所需要支出支付的直接可归属成本。

  7、《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998年修订)第26段指出,核算后续支出的适当会计处理方法取决于相关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初始确认和计量时所予考虑的情况。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初始确认和计量时,企业应估计该资产的绩效标准,以确定其使用寿命、残值以及该资产应折旧金额的适当摊销。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998年修订)第41段所指出的,所使用的折旧方法应能反映企业消耗该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模式。

  8、在确定折旧方法时,企业应考虑未来大检修支出的需要,例如,定期对飞机进行大检修的要求。这种阶段性大检修的需要,通过按比该资产其他组件更快的比率折旧该资产代表大检修的组件,反映了该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998年修订)第12段和第似段确认该资产是适当的。

  9、《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27段指出,为了折旧的目的而将要求定期更换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主要组件作为单独的资产处理是适当的,因为它们的使用寿命与相关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不同。本解释公告中的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27段是一致的。

  10.购买或建造的、并达到预定用途运行状况的资产,可能包含归属于大检修的内部组件。这一内部组件可能没有单独标价或具体辨认;然而,根据预计发生的大检修的现时成本,它是可以估计的。例如,购买了一项新资产的企业可以在购买时计量该内部组件,计量依据是将在三年末发生的检修活动以及如果在购买这项新资产时这些活动就已实施的成本。

  结论达成日期:1999年10月

  生效日期:本解释公告自2000年7月15日起生效。实施本解释公告所描述的组件法是折旧方法的一种变更,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第52段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为此,当期和未来期间的折旧费应加以调整。(参考资料:《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不动产、厂均和设备》(199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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