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合订本的变化(八)
颁布时间:2003-09-22 11:44: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
(四)经修改的准则的变动内容
因新准则的发布或准则的修订,会导致对其他准则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2001年合订本中,有12项准则因此而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是为了保持准则之间的一致性,这里不再赘述。
四、IASC新章程
2000年5月,IASC会员大会批准IASC新章程。这是实施IASC重大改组的重要一步。
新章程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涉及名称、目标、会员和管理委员会成员;第二部分为拟生效条款;第三部分为第二部分生效前维持运行的条款。
(一)新章程第一部分
在第一部分,新章程规定该组织的名称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IASC”)。
IASC的目标为:
(1)本着公众利益,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可理解的并具有强制性的全球性会计准则,这套准则将要求在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中提供高质量的、透明的且可比的信息,以帮助世界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其他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
(2)促使这些准则得到严格的执行;
(3)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得到高质量的统一。
新章程规定的法定实体运行之前,IASC的会员仍是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会员的所有会计职业团体,但这些会员不是新章程规定的法定实体的会员。
根据新章程,IASC由管理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负责管理。
管理委员会由19人组成。在新章程生效之前,提名委员会选定首批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委员会应能够代表世界资本市场,并具有不同的地区和职业背景。为了确保管理委员会具有广泛的国际基础,应有6人来自北美;6人来自欧洲;4人来自亚洲/太平洋地区;3人来自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