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审计署关于征求《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审法发[2004]33号

颁布时间:2004-04-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审计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了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审计法修订的立法规划,审计署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4年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报署(含电子文件)。

  联系人:彭新林黄跃进

  电话:(010)68301762(010)68301792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