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06]4号
颁布时间:2006-02-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22项准则,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准则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