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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布置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二)

国税函[2003]1342号

颁布时间:2003-12-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上年结余、本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结余分配及年末结余等情况。本表根据单位行政事业账目的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实际发生数填列。

  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科目编码、名称:各单位根据本年所取得的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的各类款项编码及名称填列(各单位取得的除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行政单位合并填入“政府机关经费”行,事业单位合并填入“税务事业费”行)。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各类款项编码及名称如下:

  01类0174款“税务部门基建支出”,其中财政部核批基建填列017402项“基建拨款支出”,国家计委核批基建填列“专项基建支出”

  017405项。

  16类1601款160100项“税务事业费”

  16类1614款161400项“行政机关事业费”(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18类1801款180100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8类1803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中的180309项“其他”和18类1804款1804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

  22类2201款 “外交支出”,220102项“出国费”和220103项“招待费”(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61类6107款 “住房改革支出”,610701项“住房公积金”、610702项“提租补贴”和610703项“购房补贴”

  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双代”和“其他项目机动”使用本科目)

  (三)上年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和经营亏损。应与上年报表一致。

  由于上年应报未报结余、本年并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而导致与上年结余不一致的,应同时填列税补01表(上年结余差额细表)并在表中详细说明原因。

  由于2002和2003年填报“双代”结余规定不同而导致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不一致的,具体填报方法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注意:

  1、国税局系统2002年决算汇总上报后,接财政部国库司通知,将“双代”

  手续费由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科目调到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科目。鉴于以上变化,上年有“双代”年末结余的单位,在填报2003年决算报表时(涉及财决01、03、04、05、06表),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科目调整。

  2、无论上年“双代”结余是否为负数,本年年初数都不能计算负数(“双代”的年初或年末结余如为负,只能在财决05表反映。下同),

  (三)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均为全口径收入、支出数。

  各单位选用的各类款项应与拨入中央财政拨款的各类款项一致。行政单位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填入本年收入“政府机关经费”行,事业单位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填入本年收入“税务事业费”行。

  选填“税务部门基建支出”科目行时,本年收入按总局“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入数填列,本年支出按拨出到基建项目(基建办公室账户)的“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数填列(即以拨代支)。

  (四)收支结余:行政事业单位填列“行政(事业)结余”,有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同时填列“经营收支结余”。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由事业单位填列。

  (六)结余分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必须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通过“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年末结余应为0.如为经营亏损,则不结转,相应金额填入20栏。

  (七)年末结余。年末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完本年预算结转下年使用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及经营亏损,其中经营亏损以正数填列。

  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收支结余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28号文规定执行。

  经常性结余:反映行政单位除专项结余之外的结余。

  专项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税务部门基建支出”6项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的收支滚存余额(“双代”不能计算负数)。

  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经常性结余。

  经营亏损:由有经营亏损的事业单位以正数填列。

  (八)备注:国税局系统均填列“AO”。

  (九)注意:

  1、行政单位不填4、9、10、11、12、13、14、15、19、20栏。

  2、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结余按其资金来源,将经常性结余填入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如有“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税务部门基建支出”6项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的结余,填入“专项结余”。

  不填10、11、12、13、14、15栏。

  3、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填2、3、17、18栏。

  (十)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栏;

  7栏=(8+9)栏=(1+5-6)栏;

  11栏=(12+13+14+15)栏;

  16栏=(17+18+19-20)栏=(1+5-6+10-11)栏 ;

  2、核实性公式

  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4、9、10-15、19、20栏为0.

  单位基本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17栏=0.5、6栏≥0,如该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且有经常性经费结余,则19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上年结余-合计”=序号1“一、上年结余”

  5栏“本年收入”=序号12“二、本年收入”

  6栏“本年支出”=序号47“三、本年支出”

  11栏“结余分配-合计”=序号171“四、结余分配”

  16栏“年末结余-合计”-20栏“经营亏损”=序号172“五、年末结余”

  20栏“经营亏损”=序号183栏“(三)经营亏损”

  财决02表:收入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各项收入(即全口径收入)情况。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上级拨入的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各省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应与总局拨入的中央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对应一致。

  (三)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没有不填。

  (四)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来源的拨款。

  (五)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预算外专户实际核拨数及经财政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数。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填列取得的除中央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收入、代征地方收入的手续费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和劳务收入、利息收入、赞助捐赠收入、所属单位上缴收入、回扣折让返还收入、住房基金收入(不含中央财政拨入的“住房改革支出”经费)和其他等。

  事业单位填列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指单位收到的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此数除在其他收入中反映外,还需单独反映。

  (九)备注:国税局系统均填列“AO”。

  (十)本表行政单位不填4、5、6、7、8栏,事业单位不填3栏。

  (十一)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7+8+9)栏;

  1栏合计=01表5栏合计;

  1栏同一类款项=01表5栏对应类款项。

  2、核实性公式

  单位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1-10栏≥0,4、5、6、7、8栏=0;9栏≥10栏;

  单位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3=0.

  3、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本年收入合计”=序号12“二、本年收入”

  2栏“财政拨款”=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

  4栏“上级补助收入”=序号43“(三)上级补助收入”

  5栏“事业收入”=序号44“(四)事业收入”

  7栏“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序号45“(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8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序号46“(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9栏“其他收入”=序号31“(二)其他收入”

  10栏“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序号32“(1)地方财政补助收入”

  财决02-1表: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拨款备查表

  仅限总局机关财务填列。

  财决03表: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全口径支出)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基本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含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并拨项目经费的项目)。项目支出按照性质分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1、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填列“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

  和“税收调查”5项的实际支出数。

  2、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填列使用上年结余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款、本年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款(即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及除6个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以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并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数额(即以拨代支数)。

  注意:使用其他收入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支出,填列在“结转自筹基建”列内。

  3、其他项目支出:仅限填列科技三项费用。

  (四)上缴上级支出:反映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七)结转自筹基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其他收入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并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资金。

  (八)本表行政单位不填6、7、8、9栏。事业单位不填6栏。

  (九)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7+8+9+10)栏;

  3栏=(4+5+6)栏;

  合计行各栏=浮动单元相应栏累加和;

  1栏合计=01表6栏合计;

  1栏同一类款项=01表6栏对应类款项;

  02表7栏-03表8栏-01表4栏=01表9栏

  2、核实性公式

  当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1-10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本年支出合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

  2栏“基本支出”=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

  3栏“项目支出-小计”=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

  4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序号141“36、两费”+序号145“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序号158“41、税收调查”

  5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中财拨款”栏

  7栏“上缴上级支出”=序号168“(五)上缴上级支出”

  8栏“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序号169“(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9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序号170“(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0栏“结转自筹基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其他收入”栏

  财决04表:支出决算明细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即“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5个项目)的明细支出情况。不包括基建支出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人员支出各数按照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数填列。

  (三)公用支出合计中包含了支出明细账中的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中并入了办案费支出,印刷费中并入了两证支出,邮电费中并入了金税网络运行费支出,劳务费中并入了双代支出,其他中并入了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制装费和税收调查支出,其余各数与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一致。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数按照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数填列。

  (五)表中21、25、27和38栏不填。

  (六)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8+31)栏;

  2栏=(3+4+5+6+7)栏;

  8栏=(9+10+11+12+……+30)栏;

  31栏=(32+33+……+39)栏;

  1栏=03表(2+4)栏;

  2、核实性公式

  本表没有基本建设支出数。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总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64“基建项目支出”

  2栏“人员支出-小计”=序号48“(一)人员支出”

  3栏“基本工资”=序号49“1、基本工资”

  4栏“津贴”=序号50“2、津贴”

  5栏“奖金”=序号56“3、奖金”

  6栏“社会保障费”=序号62“社会保障费”

  8栏“公用支出-小计”=序号69“(二)公用支出”+序号140“(四)

  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

  9栏“办公费”=序号70“6、办公费”+序号145“37、办案费”

  10栏“印刷费”=序号77“7、印刷费”+141“36、两费”

  11栏“水电费”=序号78“8、水电费”

  12栏“邮电费”=序号81“9、邮电费”+序号151“38、金税网络运行费”

  13栏“取暖费”=序号84“10、取暖费”

  14栏“交通费”=序号87“11、交通费”

  15栏“差旅费”=序号94“12、差旅费”

  16栏“会议费”=序号95“13、会议费”

  17栏“培训费”=序号96“14、培训费”

  18栏“招待费”=序号99“15、招待费”

  19栏“福利费”=序号100“16、福利费”

  20栏“劳务费”=序号101“17、劳务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

  21栏“就业补助费”=序号102“18、就业补助费”

  22栏“租赁费”=序号103“19、租赁费”

  23栏“物业管理费”=序号106“20、物业管理费”

  24栏“维修费”=序号109“21、维修费”

  25栏“专用材料费”=序号113“22、专用材料费”

  26栏“办公设备购置费”=序号114“23、办公设备购置费”

  27栏“专用设备购置费”=序号117“24、专用设备购置费”

  28栏“交通工具购置费”=序号118“25、交通工具购置费”

  29栏“图书资料购置费”=序号119“26、图书资料购置费”

  30栏“其他”=序号120“27、其他”+序号153“金税二期”+序号158“税收调查”+序号159“金税三期”

  31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2栏“离休费”序号=126“28、离休费”

  33栏“退休费”=序号127“29、退休费”

  34栏“退职(役)费”=序号128“30、退职(役)费”

  35栏“抚恤和生活补助”=序号129“31、抚恤和生活补助”

  36栏“医疗费”=序号130“32、医疗费”

  37栏“住房补贴”=序号134“33、住房补贴”

  38栏“助学金”=序号138“34、助学金”

  39栏“其他”=序号139“35、其他”

  财决05表:行政事业性项目和其他项目收支决算表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2003年行政事业性项目收支情况。国税局系统行政事业性项目指“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和“税收调查”5个项目,本表不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备注栏:

  填列某项目中央财政拨款数和用其他收入弥补数时,选择“A1两费”、“A2办案”、“A3金税运行”、“A4双代”或“A5税收调查”。

  填列某项目用中央财政项目以外经费弥补数时,按照实际使用的中财拨款每一类款项填列一行,选择“B1两费”、“B2办案”、“B3金税运行”或“B5税收调查”(由于此表要如实反映双代经费缺口,因此没有设定B4)。

  举例:办案经费2002年年末结余5元,2003年办案项目经费拨款100元,当年办案支出150元(用政府机关经费的基本支出经费弥补10元,用其他项目机动经费弥补5元,用税务事业费弥补15元,用其他收入弥补15元)。

  第一行:备注栏“A2办案”,类款项210200政府机关经费,上年结转5元,财政拨款100元,其他资金填列15元,实际支出120元。

  第二行:备注栏“B2办案”,类款项210200政府机关经费,财政拨款10元,实际支出10元。

  第三行:备注栏“B2办案”,类款项611709其他杂项支出,财政拨款5元,实际支出5元。

  第三行:备注栏“B2办案”,类款项160100税务事业费,财政拨款15元,实际支出15元。

  (二)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科目编码均为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双代”项目的科目编码为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

  (三)资金来源:填列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的资金来源情况。

  上年结转:按项目分别填列2002年结转到本年的该项目经费结余数,应分别与2002年年末结余数一致(“双代”上年年末数如为负数,在填列“上年结转”时允许与之一致填列负数)。

  财政拨款:按项目分别填列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数。

  当“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本年支出大于该项目上年结余+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时,允许使用除项目经费和基本支出中指定用途以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包括“政府机关经费”、“税务事业费”、“其他杂项支出-其他项目机动”等)弥补。填列时按照中央财政拨款的各类款项分行分项填列(注意选择备注栏)。

  当“双代”项目的本年支出大于该项目上年结余+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时,只能填列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数。

  预算外资金:没有不填。

  其他资金:按项目分别填列本年实际使用其他收入的数额。其中“双代”不填。

  (四)实际支出数:按照本年支出明细账中的“两费”、“办案费”、“金税网络运行费”、“双代手续费”和“税收调查”目级科目实际支出数额(全口径)填列。

  (五)年末结余:“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年末结余不允许填列负数。“双代”项目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第二年要进行清算,因此,当支出大于中央财政该项目上年结转+本年拨款时,年末结余可以填列负数。

  注意:只有本表“双代”年末结余允许填列负数,其余财决01、06、10表的年末结余不允许填列(计算)负数。

  (六)本表4栏没有不填,7栏不填。

  (七)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栏;

  8栏=(1-6-7)栏;

  3-7栏≥0.

  2、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2栏“上年结转”

  分别=序号3“其中:两费”、序号4“办案”、序号5“金税运行”、序号8“税收调查”

  5栏“其他资金”分别=序号141“36、两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45“37、办案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1“38、金税网络运行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8“41、税收调查资料”其他收入栏“

  6栏“实际支出数”分别=序号141“36、两费”+序号“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双代手续费”+158 “41、税收调查”

  “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8栏“年末结余”

  分别=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9“税收调查”

  财决06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2003年中央财政拨款分科目实际收支情况,应小于或等于全口径收支数。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上年结余:反映上年中央财政拨款结转本年使用的情况,其中:专项结余单独列示。本栏各数应与上年决算本表“年末结余”各数的类款项、科目名称及金额相同。上年专项结余的填报方法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中央财政拨款数。各类款项数与财决02表财政拨款各类款项一致。

  (四)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填列本年度各支出项下用中央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的情况。此数与税补02表中的中财拨款支出数相同。

  基本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以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分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项。其中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税补02表中对应科目中财拨款列的支出数一致,公用支出除对应科目外还应加入税补02表序号153“金税二期”和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政拨款列的支出数。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以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反映国税局系统“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和“税收调查”5项用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安排的支出,分别与税补02表对应科目的中财拨款列的支出数一致。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反映国税局系统用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使用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项目经费拨款(财政部、国家计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填列01类0174款017402项和017405项;使用除项目和特定用途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照该拨款科目的类款项填列。总数与税补02表基建项目支出中财拨款列的支出数一致。

  其他项目支出:仅限填列科技三项费。

  (五)结余分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列。

  (六)年末结余:行政单位填列“小计”和“专项结余”;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列“小计”、“专项结余”和“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

  注意:“专项结余”不允许填列(计算)负数。

  (七)表中行政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填13栏;事业单位如无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则不填11栏。行政事业单位均不填12栏。

  (八)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4栏=(5+9)栏;

  5栏=(6+7+8)栏;

  9栏=(10+11+12)栏;

  14栏=(1+3-4-13)栏;

  相同类款项3栏=02表2栏;

  相同类款项5栏≤03表2栏;

  相同类款项10栏≤03表4栏;

  相同类款项11栏≤03表5栏。

  2、核实性公式

  3栏至13栏≥0.

  3、合理性

  1栏≥2栏;

  14栏≥15+16栏;

  4、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上年结余-小计”=序号2“(一)中央财政拨款”

  2栏“其中:专项结余”=序号3“其中:两费”+序号4“办案”+序号5“金税运行”+序号6“双代”+序号7“基建拨款支出”+序号8“税收调查”

  3栏“财政拨款收入”=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

  4栏“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合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中财拨款栏

  5栏“基本支出-小计”=序号48“(一)人员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69“(二)公用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

  6栏“人员支出”=序号48“(一)人员支出”中财拨款栏

  7栏“公用支出”=序号69“(二)公用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栏

  8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

  9栏“项目支出小计”=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

  10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序号141“36、两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45“37、办案费”中财拨款+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8“税收调查”中财拨款栏

  11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财拨款栏

  15栏“专项结余”=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

  财决07表:基本数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体人员情况。请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数据按预算科目进行填列。当人事部门提供的数据与财务统计数据不一致时,请查明原因并使之一致后再填列。所有指标均不含临时工和单位负担遗属人员数。具体填列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选填“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如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则选填“政府机关经费”),行政单位除离退休以外人员一般选填“政府机关经费”。

  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如有“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来源则选填此科目,如无“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来源则选填“税务事业费”科目,在职人员一般选填“税务事业费”科目。

  (二)表中合计行的数据为单位各类机构和人员的实际数量。

  (三)年末机构数:反映单位年末独立核算机构的数量。地(市)国税局系统财务部门填列本地(市)全部独立核算机构数量;省国税局系统财务部门填列省局机关和省局直属独立核算机构数量。

  合计行的机构数与财决12表中的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一致。合计行的国家职工、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和长休人员数分别与财决12表中的在职人数(减长休人数)、离休人数、退休人数和长休人员数一致。

  (四)财政拨款开支人数:行政单位人数在此栏填列。

  (五)财政补助开支人数:事业单位人数在此栏填列。

  (六)平均数:按全年12个月加权平均计算。

  (七)年末学生人数:不填。

  (八)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栏;

  4栏=(5+7+9+11+13)栏;

  15栏=(16+18+20+22+24)栏;

  26栏=(27+29+31+33+35)栏;

  4栏≥(15+26)栏;

  5栏≥(16+27)栏;

  7栏≥(18+29)栏;

  9栏≥(20+31)栏;

  11栏≥(22+33)栏;

  13栏≥(24+35)栏;

  2、表间关系

  本表合计行4栏=财决12表8-11-19+25栏;

  本表合计行9栏=财决12表26栏;

  本表合计行11栏=财决12表27栏;

  本表合计行13栏=财决12表11+19栏。

  财决08表和财决09表: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和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

  这两张表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按预算科目填列,仅由独立核算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列。住房补贴收支结余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2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财决08表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栏;

  4栏=(5+6)栏;

  7栏=(8+9)栏;

  10栏=(11+12)栏;

  10栏=(1+4-7)栏;

  11栏=(2+5-8)栏;

  12栏=(3+6-9)栏。

  2、核实性公式

  4-9栏≥0.

  (二)财决09表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栏;

  6栏=(7+8+9+10)栏;

  11栏=(12+13+14+15)栏;

  16栏=(17+18+19+20)栏;

  16栏=(1+6-11)栏;

  17栏=(2+7-12)栏;

  18栏=(3+8-13)栏;

  19栏=(4+9-14)栏;

  20栏=(5+10-15)栏。

  2、核实性公式

  7-10、12-15栏≥0;

  7栏≥01表13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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