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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强税务部门经费安排和管理的通知

财税字[1986]90号

颁布时间:1986-04-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近几年来,随着税收工作的发展,人员不断增加,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方财政对税务部门的经费一般都作了妥善安排,我部也给了适当补助,这对于保证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解决基层税务部门存在的实际困难,起了积极的作用。关于对税务经费的安排和管理问题,我都曾几次发文强调,要妥善安排,严格管理,节约使用。目前总的来看,各地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税务经费的安排和管理,特再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税务部门的经费应由地方财政妥善安排。(1)税务部门是各级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人员机构经费和各项业务经费,都应和各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一样,由地方财政统筹予以安排,以保证正常业务活动的需要。(2)各地创办税务学校,我部是积极支持的,但要根据主客观条件,分批分期实施,办学经费也应由地方财政统筹规划。(3)近几年来税务部门由于工作的发展,人员比1979年以前增长了一倍。国务院新批准增加的10万人编制,也将在1986年至1988年三年内配齐。由于人员增加比较集中,急需修建办公室和宿舍,所需基建投资比较大,因此地方财政应采取积极态度帮助解决,纳入地方基建投资计划。考虑到这项经费花钱较多,经国家计委同意,每年在国家基建投资计划内,可给予适当的补助。

  根据当前税务部门存在的实际困难,为了切实加强组织收入工作,保证基层税务人员有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财政部每年给各地税务部门补助一部分基建和业务经费,请结合税务部门集贸市场分成收入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管好用好。

  二、税务经费要严格管理,节约使用。各地税务部门对地方财政和财政部补助的各项经费,一定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节约使用,解决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要保证税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对基建经费要优先用于基层修建办公室和宿舍,特别是这方面矛盾困难比较多的地区,更要注意。在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上,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能搞起标准建筑。各地创办税务学校,一定要量力而行,对学校的设计和规模,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力求办一所成一所,务必防止不顾财力和物力的可能,盲目上马,拖长工期,发挥不出投资的效益。在此再次重申,在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上,只能是“雪中送炭”,不能搞“锦上添花”。坚决防止铺张浪费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分成收入的管理。1983年以来,国家为了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税收的管理,解决集贸市场的征收费用,实行了集贸市场税收分成的办法,这对于加强税收管理,解决征收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起了重要的作用,集贸市场税收成倍增加。各地对这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总的说也是好的,今后应该继续坚持这样做。一定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集市贸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比例提取、不能任意扩大范围,自行提高比例。对这部分收入一定要按规定使用,首先要保证集贸市场征收管魂的费用开支,有节余的市以用于弥补税务经费的不足,解决一些房屋修缮等急需解决的问题。但绝不能用于滥发奖金,游山玩水,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如果发生这类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加以纠正,并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对集贸市场税收分成收入较多的市、县,在他们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基本得到解决以后,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把这部分收入多集中一些,在全省(区、市)范围内调剂使用,帮助那些比较贫困地区的基层税务部门,解决房屋修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会计审批手续。税务部门是经济执法机关,应该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规定的税务经费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制度不健全的,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严格审批手续。税务部门的各级领导,要加强对税务经费管理使用的领导。带头遵守制度,自觉维护财经纪律。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工作,敢抓敢管,对坚持制度好的要表扬,对违反制度的,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要支持会计人员认真执行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办事,敢于抵制和揭露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时要接受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对税务经费已经实行垂直管理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把经费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没有实行垂直管理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做到垂直管理,并且认真加强对税务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总之要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税务经费,使税务部门存在的房屋修建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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