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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饲料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署税发[2001]344号

颁布时间:2001-09-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82号),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饲料(商品范围详见附件)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列名饲料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执行问题

  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一)序号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序号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超出上述范围的进口饲料一律照章征税。

  二、进口单位应于货物进口前,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海关应根据列名商品范围认真审核其进口品种,确认无误后,出具《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货物进口时海关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予以免税放行。

  三、本通知下达前已经报送进口,并按规定已经征收保证金放行的饲料,各关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复核,凡符合规定商品范围内的品种,已征保证金准予退还。

  H883/EDI参数库已作调整,有关通知将另行下达。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附件:

  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法定增值税 执行增值税

  税率(%)   税率(%)

  1  23012010 饲料用鱼粉 13 免

  2  23012090 其他不适用(适合)供人食用的水产品残渣 13 免

  3  23021000 玉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4  23022000 稻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5  23023000 小麦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6  23024000 其他谷物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7  23033000 酿造及蒸留(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 13 免

  8  23050000 花生油渣饼 13 免

  9  23061000 棉子油渣饼 13 免

  10  23062000 亚麻子油渣饼 13 免

  11  23063000 葵花子油渣饼 13 免

  12  23064000 油菜子油渣饼 13 免

  13  23070000 葡萄酒渣、粗酒石 13 免

  14  12141000 紫苜蓿粗粉及团粒 13 免

  15  12149000 芜菁甘蓝、饲料甜菜等其他植物饲料 13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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