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0]132号
颁布时间:2000-07-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下发以后,一些部门反映豆粕免税对国内的油脂行业及大豆种植有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暂缓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