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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786号

颁布时间:2003-06-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新疆、广东、四川、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统一汇缴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平证发〔2003〕22号)。现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在2003年度由总公司在深圳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总公司应按照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期汇总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将特区内业务与特区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在地税务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四、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独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机构,仍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所在地

  1  深圳八卦三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

  2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

  3  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

  4  深圳蛇口招商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

  5  深圳商报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

  6  深圳文锦中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

  7  珠海园林路证券营业部   珠海市

  8  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  海口市

  9  上海枫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10 上海常熟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11 天津绍兴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

  12 武汉崇仁路证券营业部   武汉市

  13 新疆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乌鲁木齐市

  14 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大连市

  15 重庆八一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

  16 广州环市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

  17 广州赤岗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

  18 青岛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青岛市

  19 南京北门桥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

  20 北京东花市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

  21 成都双楠路营业部     成都市

  22 杭州文三路营业部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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