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05]460号
颁布时间:2005-09-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北京市财政局、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为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由国务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业务对象与范围,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固定收入,缴入中央金库,在2005年、2006年《政府预算收入科目》中增设044503项“汇金公司所得税”反映。
特此通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