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572号
颁布时间:2007-05-31 11:29:55.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艾志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65号)收悉,批复如下:
艾志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是1995年12月在江苏南京(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机械配件、机械部件,润滑、密封、清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服务。该公司主导产品SIG318I第三代集装式机械密封、AIG323机械密封轴承保护器、AIG1010泵用层装剪切式密封系统、双环剖分式油封、AIG523油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高温高压橡塑密封件”(序号:02030018)范围。2005年9月,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双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艾志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从2006年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