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海关总署关于铁矿砂普通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的通知

署税[1996]674号

颁布时间:1996-08-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接税委办〔1996〕20号文通知,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税号2601.1100,2601.1200,2601.2000)的普通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6%,暂定进口优惠税率为1%。

  特此通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