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3年72号公告
颁布时间:2003-12-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关于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的公告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3年 第72号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发布2004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含《配额产品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配额产品目录
序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1 |
87021092 |
20座及以上至29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
2 |
87021093 |
10座及以上至19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
3 |
87029020 |
其他20座及以上至29座的机动客车 |
4 |
87029030 |
其他10座及以上至19座的机动客车 |
5 |
87032130 |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
6 |
87032190 |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载人机动车辆 |
7 |
87032230 |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
8 |
87032240 |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9 |
87032250 |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
10 |
87032290 |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
11 |
87032314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
12 |
87032315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13 |
87032316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
14 |
87032319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
15 |
87032334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
16 |
87032335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17 |
87032336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
18 |
87032339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
19 |
87032430 |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
20 |
87032440 |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21 |
87032450 |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
22 |
87032490 |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载人车辆 |
23 |
87033130 |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
24 |
87033140 |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25 |
87033150 |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
26 |
87033190 |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其他载人车辆 |
27 |
87033230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
28 |
87033240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29 |
87033250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 |
30 |
87033290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
31 |
87033330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
32 |
87033340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
33 |
87033350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
34 |
87033390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其他载人机动车 |
35 |
87039000 |
未列名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