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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信贷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0-07-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

  各管辖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

  外商投资企业信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业务。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对外开放政策,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现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资金,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在当前财政、信贷实行“双紧”方针的总原则下,各行要努力做到“择优扶植”,把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做为重点给予积极支持。今年,总行在国家下达的各项贷款总规模中,对外资企业的外汇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继续做出了专项安排,但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很快,资金缺口较大。根据最近召开的全国分行长座谈会议精神,今后在重点支持外贸出口收购的前提下,地方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可以捆起来使用,择优支持三资企业。沿海各行,特别是经济特区各行在信贷资金安排上,对外商投资企业要给予适当照顾和倾斜。对已经批准的贷款项目要做好资金供应;对今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重点支持有助于缓解我国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项目,有助于提高现有企业的技术水平、实现产品更新换代的项目;有助于扩大出口、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项目。对于非生产性的“楼堂馆所”项目,重复引进、重复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控制,不予贷款。

  二、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清理拖欠贷款,搞活资金。去年以来,由于国内一些企业拖欠外商投资企业的货款,使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处于困境,对外造成不好影响。因此,各行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把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清理被拖欠的货款摆上工作日程。在方法上:

  (一)把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清理拖欠与调整产业结构、信贷结构结合起来,重点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使资金流向国家要保的重点;

  (二)清欠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清欠要与改进结算制度,维护结算纪律,遵守购销合同结合起来,用制度和法规约束企业的正常支付;

  (四)与各专业银行密切配合,重点清理跨行拖欠,从小到大,逐步深入。各行要通过清理拖欠,把资金搞活,把外商投资企业搞活。

  三、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搞好经营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各行要发挥银行联系面广的特点,多做支、帮、促工作,促进后进外商投资企业的转化。外商投资者来自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水平的企业,各有特点和长处,各行应通过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工作,善于发现先进,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共同提高。特别要重视帮助那些后进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采取适当注入资金,搞活生产经营;帮助疏通渠道,打开产品销路;在管理上当参谋,落实增收节支措施等,促进效益差、外汇不平衡,还款有困难的三类企业的转化。

  四、加强催收到、逾期贷款,帮助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搞好债务重整工作。当前外商投资企业逾期贷款呈上升趋势,各行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按照总行(90)中信(稽)字第42号文件要求,加强统计、报告制度。根据最近召开的全国分行长座谈会议精神,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到、逾期贷款要逐户落实收贷措施。据分析,近年来各行发放的中方股本贷款出现的逾期额占很大比重,主要是批贷把关不严,还贷资金来源不落实,有的已经形成风险贷款或呆帐,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后对中方股本贷款要稳妥慎重处理,按照规定,贷款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中方出资额的50%。各行要加强对中方股本贷款的审查、控制额度,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地压低这部分贷款的逾期率。

  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旅游宾馆项目,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造成还款困难。这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既不要一揽子包下来,也不要推出去不管。对主要由于客观原因而出现的还款困难,且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前景,在企业提出新的可靠的还款措施的条件下,属于借用中国银行的贷款,可采取适当展期的处理办法;属于中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或中行为银团贷款担保的项目,主要应通过债务重整缓解企业还款的困难。从而增强外商投资和经营的信心。

  五、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管理。近几年来,外商投资企业信贷业务发展较快的分行,大都成立了主管外商投资企业信贷的职能部门(如三资科等),但也有部分行至今外商投资企业信贷业务无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也有部分行虽然建立了外商投资企业信贷的职能部门,但只注意自身的经营业务,对全辖的外商投资企业信贷管理工作下于无人管或不归口管理的状态。各行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工作的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信贷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从而把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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