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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投资银行办理代销和兑付国库券业务有关事宜的复函

财国债字[1991]第72号

颁布时间:1991-11-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中国投资银行:

  关于申请办理代销和兑付国库券的报告悉,为了进一步拓宽国债工作领域,扩大国债发行和兑付网点的覆盖面,经研究,同意你行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开办国库券的代销和兑付业务,有关具体事宜,比照邮政系统现有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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