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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世界银行住房贷款项目转贷工作的通知

建总函字[1994]第35号

颁布时间:1994-0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北京市、成都市、宁波市分行,广汉市支行:

  目前,世界银行住房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贷款项目已进入谈判签约阶段,首次抵押贷款评估与管理研讨会已于一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对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的调查、评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进一步做好世界银行住房贷款的转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行要进一步提高对世界银行住房贷款转贷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行要有一位副行长主管此事,并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房地产信贷业务实践经验和英语水平的专职人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对内对外体现出我行经办房改、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水平。

  二、坚持原则,做好转贷协议签署工作

  由于外汇汇率并轨,各行在与当地政府谈判转贷条件、签署转贷协议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总行认为,北京、成都、宁波三行在谈判中应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只接受相应人民币额度贷款,并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利率,涉及外汇调汇等均由地方政府安排;二是现已形成的房改金融业务分工格局不变;三是确保我行对贷款项目评估、决策的自主权。广汉市支行的转贷工作另行研定。

  三、集中力量,修改《贷款评估手册》

  为了使世界银行提供的《住房抵押贷款评估手册》(初稿)能够适应我国国情,便于实际操作,总行决定组织各行集中力量修改《手册》,起草贷款评估报告样本。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消化现有《手册》内容,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各种资金流量和流程,弄清贷款对象,特别是住房合股公司的基本情况,提出《手册》修改意见。

  2.总行房地产信贷部和国际业务部负责组织《贷款评估手册》的修改工作。请各行选派一名熟悉世界银行贷款情况、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英语水平的同志参加《手册》修改工作,并将名单尽快上报总行。

  3.《贷款评估手册》修改和评估报告起草工作拟从二月二十日开始,历时二周,地点在北京。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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