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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1999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银管[1998]154号

颁布时间:1998-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中国银行的统计制度,准确、全面地反映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1998〕591号文)的要求,现将中国银行1999年本、外币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行接此通知后,速传辖属,遵照执行。

  一、关于本、外币金融统计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1999年的本、外币金融统计制度在1998年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银统92表。

  1.修改、新增以下项目指标:
    ┌─┬───┬───────┬─────┬───────────┬──┐
  │序│中国银│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 │   会计科目归属   │备注│
  │号│行项目│       │ 银行编码 │           │  │
  ├─┼───┼───────┼─────┼───────────┼──┤
  │1 │71E3 │代中央银行买卖│1111E3000 │增加“942中央银行外币 │修改│
  │ │   │外汇人民币资金│     │人民币资金往来”(借方)│  │
  ├─┼───┼───────┼─────┼───────────┼──┤
  │2 │71E6 │中央银行外币人│1111E6000 │取消“942科目归属    │修改│
  │ │   │民币资金   │     │           │  │
  ├─┼───┼───────┼─────┼───────────┼──┤
  │ │   │       │     │增加“802国外同业活期 │  │
  │3 │70985 │活存透支   │111198500 │存款”(借方)810外事   │修改│
  │ │   │       │     │企业活期存款”(借方) │  │
  ├─┼───┼───────┼─────┼───────────┼──┤
  │4 │71F22 │预缴税金   │1111F2200 │取消“772预缴税金”  │修改│
  ├─┼───┼───────┼─────┼───────────┼──┤
  │5 │81922 │其他暂收款  │113192200 │(减)772预缴税金    │修改│
  ├─┼───┼───────┼─────┼───────────┼──┤
  │ │   │       │     │增加“942中央银行外   │  │
  │6 │81A3 │代中央银行买卖│1131A3000 │币人民币资金往来”(贷 │修改│
  │ │   │外汇人民币资金│     │方)          │  │
  ├─┼───┼───────┼─────┼───────────┼──┤
  │7 │81A6 │中央银行外币人│1131A6000 │取消“942科目归属    │修改│
  │ │   │民币资金   │     │           │  │
  ├─┼───┼───────┼─────┼───────────┼──┤
  │8 │8221 │中长期金融债券│113221000 │“859已发行债券”(长期│修改│
  │ │   │       │     │)           │  │
  ├─┼───┼───────┼─────┼───────────┼──┤
  │ │   │       │     │“849待摊发行债券溢价 │  │
  │9 │8223 │其他中长期债券│113223000 │及购买债券折价(减)751 │修改│
  │ │   │       │     │待摊发行债券折价”  │  │
  ├─┼───┼───────┼─────┼───────────┼──┤
  │10│711-1 │其中:现金借方│111111000 │“701现金、703运送中现│新增│
  │ │   │发生额    │     │金”两科目贷方发生额 │  │
  ├─┼───┼───────┼─────┼───────────┼──┤
  │11│711-2 │其中:现金贷方│111111200 │“701现金、703运送中现│新增│
  │ │   │发生额    │     │金”两科目贷方发生额”│  │
  ├─┼───┼───────┼─────┼───────────┼──┤
  │12│74-1 │附报项目:逾期│  __  │“740逾期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3│74-2 │附报项目:呆滞│  __  │“730呆账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4│74-3 │附报项目:呆账│     │“739呆账款项”    │新增│
  │ │   │贷款     │  __  │           │  │
  ├─┼───┼───────┼─────┼───────────┼──┤
  │15│74-4 │附报项目:一般│  __  │“7301呆滞贷款、7391一│新增│
  │ │   │性不良贷款  │     │般呆账贷款、7403逾期其│  │
  │ │   │       │     │他贷款”       │  │
  ├─┼───┼───────┼─────┼───────────┼──┤
  │16│71781 │其中:港澳及国│  __  │“901港澳及国外联行往 │  │
  │ │-2  │外联行    │     │来”(借贷轧差后的借方 │新增│
  │ │   │       │     │余额)         │  │
  ├─┼───┼───────┼─────┼───────────┼──┤
  │17│7216F │其中:承兑汇票│  __  │“7303银行承兑汇票呆滞│新增│
  │ │-1  │垫款     │     │垫款、7396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垫款、7401逾期应收承兑│  │
  │ │   │       │     │汇票款”       │  │
  ├─┼───┼───────┼─────┼───────────┼──┤
  │18│814331│新股申购冻结资│113143310 │暂无会计科目归属   │新增│
  │ │   │金      │     │           │  │
  ├─┼───┼───────┼─────┼───────────┼──┤
  │19│81681 │其中:港澳及国│  __  │“901港澳及国外联行往 │新增│
  │ │-2  │外联行    │     │来”(借贷轧差后的贷方 │  │
  │ │   │       │     │余额)         │  │
  ├─┼───┼───────┼─────┼───────────┼──┤
  │20│82111 │其中:单位定活│  __  │8351单位定活两便存款 │新增│
  │ │-2  │两便存款   │     │           │  │
  ├─┼───┼───────┼─────┼───────────┼──┤
  │21│82141 │其中:个人定活│  __  │8352个人定活两便存款 │新增│
  │ │-1  │两便存款   │     │           │  │
  └─┴───┴───────┴─────┴───────────┴──┘
  2.说明:1999年92表制度中增加了现金借、贷方发生额两项指标,该两项指标按月报送,旬报免报;其归属为“701现金、703运送中现金”两科目的当月借、贷方发生额。同一报告期的中银统96表中“本期业务库存”应与中银统92表中“现金”余额相等,各行在上报时,注意核对两表之间的关系。

  (二)中银统93表。

  1.93表中“7A1(一)拆放同业”至“7A1422外资或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8A1(一)同业拆借”至“8A1422外资或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共计98个指标,自1999年起暂不报送,即各行在上报时,该98个指标金额均报“0”。

  2.取消“8A63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款项”项目中会计科目归属“857长期应付款”。

  (三)中银统96表。

  1999年现金报表中,将原报表中支出项目“612二、产品采购支出”分解为以下两个项目:

  1.将原“612”项目名称修改为“二、工矿及其他产品采购支出”项目,其归属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采购的工矿产品、手工业产品及砖、瓦、沙、石等,收购的废品和收兑金银及采购其他商品的现金支出。

  2.增设“61B十一、农副产品采购支出”项目,其归属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包括饮食店、饭店及招待所)采购农、林、牧、副、渔产品的现金支出。

  3.取消原报表中“612-1其中:农副产品采购支出”项目。

  中银统96表的表式详见附件。

  (四)中银统97表。

  1.修改、新增以下项目指标:
    ┌─┬───┬───────┬─────┬───────────┬──┐
  │序│中国银│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 │  会计科目归属   │备注│
  │号│行项目│       │银行编码 │           │  │
  ├─┼───┼───────┼─────┼───────────┼──┤
  │1 │11D12 │期收款项   │1611D1200 │取消“796期收款项”  │修改│
  ├─┼───┼───────┼─────┼───────────┼──┤
  │2 │11713D│活存透支   │ --  │增加“802国外同业活期 │修改│
  │ │   │       │     │存款”(借方)     │  │
  ├─┼───┼───────┼─────┼───────────┼──┤
  │3 │11F1-1│名称修改为:其│ --  │7402逾期“三贷”资金外│修改│
  │ │   │中:“三贷”外│     │汇贷款及“三贷”项下转│  │
  │ │   │汇垫款    │     │入“730、739部分余额  │  │
  ├─┼───┼───────┼─────┼───────────┼──┤
  │4 │21912 │期付款项   │163191200 │取消“896期付款项”  │修改│
  ├─┼───┼───────┼─────┼───────────┼──┤
  │5 │13-1 │或有资产   │ --  │增加“796期收款项”  │修改│
  ├─┼───┼───────┼─────┼───────────┼──┤
  │6 │25-1 │或有负债   │ --  │增加“896期付款项”  │修改│
  ├─┼───┼───────┼─────┼───────────┼──┤
  │7 │11F1-2│其中:保函、信│ --  │“7406信用证垫款、7407│新增│
  │ │   │用证垫款   │     │保函垫款、7302信用证垫│  │
  │ │   │       │     │款、7306保函垫款、7394│  │
  │ │   │       │     │信用证垫款、7395保函垫│  │
  │ │   │       │     │款”         │  │
  ├─┼───┼───────┼─────┼───────────┼──┤
  │8 │14-1 │附报项目:逾期│ --  │“740逾期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9 │14-2 │附报项目:呆滞│ --  │“730呆滞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0│14-3 │附报项目:呆账│ --  │“739呆账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1│14-4 │附报项目:一般│ --  │“7301呆滞贷款、7391一│新增│
  │ │   │性不良贷款  │     │般呆账贷款、7403逾期其│  │
  │ │   │       │     │他贷款”(三科目中均不 │  │
  │ │   │       │     │含“三贷”项下转入一逾│  │
  │ │   │       │     │两呆部分余额)     │  │
  └─┴───┴───────┴─────┴───────────┴──┘
  
  2.“796、896”两科目自表内调整至表外,如两科目余额出现不平时,其调整方法同中银统92表,即参照中银财[1997]598号文中的规定予以调整。

  (五)中银统98表。

  1.调整、修改以下项目指标:
  ┌─┬──────┬───────────┬──────────┬──┐
  │序│中国银行项目│    项目名称    │  会计科目归属  │备注│
  │号│      │           │          │  │
  ├─┼──────┼───────────┼──────────┼──┤
  │1 │1A64    │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款项│取消“796期收款项” │修改│
  ├─┼──────┼───────────┼──────────┼──┤
  │2 │1A9D    │13.买入远期资产    │796期收款项     │修改│
  ├─┼──────┼───────────┼──────────┼──┤
  │3 │2A53    │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款项│取消“896期付款项” │修改│
  ├─┼──────┼───────────┼──────────┼──┤
  │4 │2A6D    │13.卖出远期资产    │896期付款项     │修改│
  └─┴──────┴───────────┴──────────┴──┘
  2.“1A1(一)拆放同业”至“1A1524境外外资金融性公司”,“2A1(一)同业拆入”至“2A1524境外外资金融性公司”共计64个指标,自1999年起暂不报送,即各行在上报时,该64个指标金额均报“0”。

  二、关于库存现金专项统计报表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指示,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停止报送库存现金专项统计报表。

  (二)1998年12月末库存现金专项统计报表,各行于1999年1月4日12:00之前报达总行统计处。

  三、各类报表上报时间

  (一)1999年各类报表上报时间。

  1.中银统91表、92表(月、旬报)、95表、96表、97表(月、旬报)、100表,以上各表1999年的上报时间仍按1998年的规定执行。

  2.中银统93表、98表各行于季后12日内报达总行,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应提前1~2天报达所属省行,以便省行按时汇总上报总行。

  (二)1998年底各类报表上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1.中银统93表、98表1998年第四季度报表,各行务必于1999年1月12日前报达总行。

  2.中银统97表1999年1月上、中旬,2月上旬共三次旬报免报,2月中旬起恢复正常上报。92表2月上旬免报,其他时间正常上报。

  3.中银统91表1999年2月18日(周四)的周报免报。

  (三)1999年各张报表的上报时间凡遇节假日、双休日一律不顺延。

  四、关于1998年本、外币结转数报表的上报事宜

  (一)中银统92表、97表1998年12月末结转数于1999年1月20日前报达总行。

  (二)中银统93表、98表1998年12月末结转数于1999年2月24日前报达总行。

  (三)各行在上报中银统92表、97表1998年12月末结转数报表时应注意:92表中“846本年利润”、97表中“245本年利润”,该两项下所属各子项在上报时金额均应报“0”。

  (四)各行在上报1998年12月末结转数报表时,各张报表的文件名仍采用原1998年12月末的文件名,因此,各行在上报时应注意区分数据,以免错报。

  (五)各行在上报1998年末结转数报表时,本、外币各项存、贷款合计数字应与原1998年12月末相关报表的数字一致,不得随意改动,请各行注意核对。

  五、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1999年本、外币统计制度修改、新增指标较多,各行接此文件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及时修改,调整电脑程序,准确上报。

  (二)凡遇月报、季报为同一报告期的,各行一定要认真核对月、季报中的有关对应指标,加强复核,杜绝差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各行要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应举办统计方面专项培训,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统计工作的要求。

  (四)本文中各类报表制度。自上报1999年1月份报表起执行,1998年末结转数报表亦按1999年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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