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管[1998]154号
颁布时间:1998-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中国银行的统计制度,准确、全面地反映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1998〕591号文)的要求,现将中国银行1999年本、外币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行接此通知后,速传辖属,遵照执行。
一、关于本、外币金融统计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1999年的本、外币金融统计制度在1998年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银统92表。
1.修改、新增以下项目指标:
┌─┬───┬───────┬─────┬───────────┬──┐
│序│中国银│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 │ 会计科目归属 │备注│
│号│行项目│ │ 银行编码 │ │ │
├─┼───┼───────┼─────┼───────────┼──┤
│1 │71E3 │代中央银行买卖│1111E3000 │增加“942中央银行外币 │修改│
│ │ │外汇人民币资金│ │人民币资金往来”(借方)│ │
├─┼───┼───────┼─────┼───────────┼──┤
│2 │71E6 │中央银行外币人│1111E6000 │取消“942科目归属 │修改│
│ │ │民币资金 │ │ │ │
├─┼───┼───────┼─────┼───────────┼──┤
│ │ │ │ │增加“802国外同业活期 │ │
│3 │70985 │活存透支 │111198500 │存款”(借方)810外事 │修改│
│ │ │ │ │企业活期存款”(借方) │ │
├─┼───┼───────┼─────┼───────────┼──┤
│4 │71F22 │预缴税金 │1111F2200 │取消“772预缴税金” │修改│
├─┼───┼───────┼─────┼───────────┼──┤
│5 │81922 │其他暂收款 │113192200 │(减)772预缴税金 │修改│
├─┼───┼───────┼─────┼───────────┼──┤
│ │ │ │ │增加“942中央银行外 │ │
│6 │81A3 │代中央银行买卖│1131A3000 │币人民币资金往来”(贷 │修改│
│ │ │外汇人民币资金│ │方) │ │
├─┼───┼───────┼─────┼───────────┼──┤
│7 │81A6 │中央银行外币人│1131A6000 │取消“942科目归属 │修改│
│ │ │民币资金 │ │ │ │
├─┼───┼───────┼─────┼───────────┼──┤
│8 │8221 │中长期金融债券│113221000 │“859已发行债券”(长期│修改│
│ │ │ │ │) │ │
├─┼───┼───────┼─────┼───────────┼──┤
│ │ │ │ │“849待摊发行债券溢价 │ │
│9 │8223 │其他中长期债券│113223000 │及购买债券折价(减)751 │修改│
│ │ │ │ │待摊发行债券折价” │ │
├─┼───┼───────┼─────┼───────────┼──┤
│10│711-1 │其中:现金借方│111111000 │“701现金、703运送中现│新增│
│ │ │发生额 │ │金”两科目贷方发生额 │ │
├─┼───┼───────┼─────┼───────────┼──┤
│11│711-2 │其中:现金贷方│111111200 │“701现金、703运送中现│新增│
│ │ │发生额 │ │金”两科目贷方发生额”│ │
├─┼───┼───────┼─────┼───────────┼──┤
│12│74-1 │附报项目:逾期│ __ │“740逾期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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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2 │附报项目:呆滞│ __ │“730呆账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4│74-3 │附报项目:呆账│ │“739呆账款项” │新增│
│ │ │贷款 │ __ │ │ │
├─┼───┼───────┼─────┼───────────┼──┤
│15│74-4 │附报项目:一般│ __ │“7301呆滞贷款、7391一│新增│
│ │ │性不良贷款 │ │般呆账贷款、7403逾期其│ │
│ │ │ │ │他贷款” │ │
├─┼───┼───────┼─────┼───────────┼──┤
│16│71781 │其中:港澳及国│ __ │“901港澳及国外联行往 │ │
│ │-2 │外联行 │ │来”(借贷轧差后的借方 │新增│
│ │ │ │ │余额) │ │
├─┼───┼───────┼─────┼───────────┼──┤
│17│7216F │其中:承兑汇票│ __ │“7303银行承兑汇票呆滞│新增│
│ │-1 │垫款 │ │垫款、7396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垫款、7401逾期应收承兑│ │
│ │ │ │ │汇票款” │ │
├─┼───┼───────┼─────┼───────────┼──┤
│18│814331│新股申购冻结资│113143310 │暂无会计科目归属 │新增│
│ │ │金 │ │ │ │
├─┼───┼───────┼─────┼───────────┼──┤
│19│81681 │其中:港澳及国│ __ │“901港澳及国外联行往 │新增│
│ │-2 │外联行 │ │来”(借贷轧差后的贷方 │ │
│ │ │ │ │余额) │ │
├─┼───┼───────┼─────┼───────────┼──┤
│20│82111 │其中:单位定活│ __ │8351单位定活两便存款 │新增│
│ │-2 │两便存款 │ │ │ │
├─┼───┼───────┼─────┼───────────┼──┤
│21│82141 │其中:个人定活│ __ │8352个人定活两便存款 │新增│
│ │-1 │两便存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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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1999年92表制度中增加了现金借、贷方发生额两项指标,该两项指标按月报送,旬报免报;其归属为“701现金、703运送中现金”两科目的当月借、贷方发生额。同一报告期的中银统96表中“本期业务库存”应与中银统92表中“现金”余额相等,各行在上报时,注意核对两表之间的关系。
(二)中银统93表。
1.93表中“7A1(一)拆放同业”至“7A1422外资或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8A1(一)同业拆借”至“8A1422外资或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共计98个指标,自1999年起暂不报送,即各行在上报时,该98个指标金额均报“0”。
2.取消“8A63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款项”项目中会计科目归属“857长期应付款”。
(三)中银统96表。
1999年现金报表中,将原报表中支出项目“612二、产品采购支出”分解为以下两个项目:
1.将原“612”项目名称修改为“二、工矿及其他产品采购支出”项目,其归属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采购的工矿产品、手工业产品及砖、瓦、沙、石等,收购的废品和收兑金银及采购其他商品的现金支出。
2.增设“61B十一、农副产品采购支出”项目,其归属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包括饮食店、饭店及招待所)采购农、林、牧、副、渔产品的现金支出。
3.取消原报表中“612-1其中:农副产品采购支出”项目。
中银统96表的表式详见附件。
(四)中银统97表。
1.修改、新增以下项目指标:
┌─┬───┬───────┬─────┬───────────┬──┐
│序│中国银│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 │ 会计科目归属 │备注│
│号│行项目│ │银行编码 │ │ │
├─┼───┼───────┼─────┼───────────┼──┤
│1 │11D12 │期收款项 │1611D1200 │取消“796期收款项” │修改│
├─┼───┼───────┼─────┼───────────┼──┤
│2 │11713D│活存透支 │ -- │增加“802国外同业活期 │修改│
│ │ │ │ │存款”(借方) │ │
├─┼───┼───────┼─────┼───────────┼──┤
│3 │11F1-1│名称修改为:其│ -- │7402逾期“三贷”资金外│修改│
│ │ │中:“三贷”外│ │汇贷款及“三贷”项下转│ │
│ │ │汇垫款 │ │入“730、739部分余额 │ │
├─┼───┼───────┼─────┼───────────┼──┤
│4 │21912 │期付款项 │163191200 │取消“896期付款项” │修改│
├─┼───┼───────┼─────┼───────────┼──┤
│5 │13-1 │或有资产 │ -- │增加“796期收款项” │修改│
├─┼───┼───────┼─────┼───────────┼──┤
│6 │25-1 │或有负债 │ -- │增加“896期付款项” │修改│
├─┼───┼───────┼─────┼───────────┼──┤
│7 │11F1-2│其中:保函、信│ -- │“7406信用证垫款、7407│新增│
│ │ │用证垫款 │ │保函垫款、7302信用证垫│ │
│ │ │ │ │款、7306保函垫款、7394│ │
│ │ │ │ │信用证垫款、7395保函垫│ │
│ │ │ │ │款” │ │
├─┼───┼───────┼─────┼───────────┼──┤
│8 │14-1 │附报项目:逾期│ -- │“740逾期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9 │14-2 │附报项目:呆滞│ -- │“730呆滞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0│14-3 │附报项目:呆账│ -- │“739呆账款项” │新增│
│ │ │贷款 │ │ │ │
├─┼───┼───────┼─────┼───────────┼──┤
│11│14-4 │附报项目:一般│ -- │“7301呆滞贷款、7391一│新增│
│ │ │性不良贷款 │ │般呆账贷款、7403逾期其│ │
│ │ │ │ │他贷款”(三科目中均不 │ │
│ │ │ │ │含“三贷”项下转入一逾│ │
│ │ │ │ │两呆部分余额) │ │
└─┴───┴───────┴─────┴───────────┴──┘
2.“796、896”两科目自表内调整至表外,如两科目余额出现不平时,其调整方法同中银统92表,即参照中银财[1997]598号文中的规定予以调整。
(五)中银统98表。
1.调整、修改以下项目指标:
┌─┬──────┬───────────┬──────────┬──┐
│序│中国银行项目│ 项目名称 │ 会计科目归属 │备注│
│号│ │ │ │ │
├─┼──────┼───────────┼──────────┼──┤
│1 │1A64 │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款项│取消“796期收款项” │修改│
├─┼──────┼───────────┼──────────┼──┤
│2 │1A9D │13.买入远期资产 │796期收款项 │修改│
├─┼──────┼───────────┼──────────┼──┤
│3 │2A53 │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款项│取消“896期付款项” │修改│
├─┼──────┼───────────┼──────────┼──┤
│4 │2A6D │13.卖出远期资产 │896期付款项 │修改│
└─┴──────┴───────────┴──────────┴──┘
2.“1A1(一)拆放同业”至“1A1524境外外资金融性公司”,“2A1(一)同业拆入”至“2A1524境外外资金融性公司”共计64个指标,自1999年起暂不报送,即各行在上报时,该64个指标金额均报“0”。
二、关于库存现金专项统计报表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指示,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停止报送库存现金专项统计报表。
(二)1998年12月末库存现金专项统计报表,各行于1999年1月4日12:00之前报达总行统计处。
三、各类报表上报时间
(一)1999年各类报表上报时间。
1.中银统91表、92表(月、旬报)、95表、96表、97表(月、旬报)、100表,以上各表1999年的上报时间仍按1998年的规定执行。
2.中银统93表、98表各行于季后12日内报达总行,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应提前1~2天报达所属省行,以便省行按时汇总上报总行。
(二)1998年底各类报表上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1.中银统93表、98表1998年第四季度报表,各行务必于1999年1月12日前报达总行。
2.中银统97表1999年1月上、中旬,2月上旬共三次旬报免报,2月中旬起恢复正常上报。92表2月上旬免报,其他时间正常上报。
3.中银统91表1999年2月18日(周四)的周报免报。
(三)1999年各张报表的上报时间凡遇节假日、双休日一律不顺延。
四、关于1998年本、外币结转数报表的上报事宜
(一)中银统92表、97表1998年12月末结转数于1999年1月20日前报达总行。
(二)中银统93表、98表1998年12月末结转数于1999年2月24日前报达总行。
(三)各行在上报中银统92表、97表1998年12月末结转数报表时应注意:92表中“846本年利润”、97表中“245本年利润”,该两项下所属各子项在上报时金额均应报“0”。
(四)各行在上报1998年12月末结转数报表时,各张报表的文件名仍采用原1998年12月末的文件名,因此,各行在上报时应注意区分数据,以免错报。
(五)各行在上报1998年末结转数报表时,本、外币各项存、贷款合计数字应与原1998年12月末相关报表的数字一致,不得随意改动,请各行注意核对。
五、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1999年本、外币统计制度修改、新增指标较多,各行接此文件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及时修改,调整电脑程序,准确上报。
(二)凡遇月报、季报为同一报告期的,各行一定要认真核对月、季报中的有关对应指标,加强复核,杜绝差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各行要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应举办统计方面专项培训,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统计工作的要求。
(四)本文中各类报表制度。自上报1999年1月份报表起执行,1998年末结转数报表亦按1999年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