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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会计核算手续(试行)

建总发[1999]78号

颁布时间:1999-06-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

  为规范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会计核算手续》、《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债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手续》、《中国建设银行储蓄会计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核算手续。

  第一章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一、个人消费品贷款由零售业务部门组织会计核算。

  二、借款人支用贷款时采用专项提款方式。即将贷款从借款人贷款户直接转入与建设银行签约的特约商户在我行开立的存款户。

  三、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可选择下列方式:

  (一)柜台还款方式。指借款人直接到贷款经办行或所属零售业务网点交存现金或转账(提示票据及其他结算方式)还款。

  (二)委托扣款方式。指根据借款合同,贷款经办网点从借款人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储蓄卡、存折等)中扣收贷款本息。

  四、结息

  (一)正常贷款结息分两种情况: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结息日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并按月结息。借款人以柜台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实行单户结息;借款人以委托扣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实行批量结息,结息日为月末最后一日。

  (二)逾期贷款实行按月结息,结息日随正常贷款。

  (三)应收利息应计算复利,复利按月结息,结息日随正常贷款。

  五、借款人按月还款的期限

  (一)以柜台还款方式还款的,在当月内的任何一天还款均视为正常。

  (二)以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月末最后一日前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扣款账户。贷款经办网点月末最后一日进行扣款,未收到款项的,按逾期进行处理。

  六、借款人超过正常的还款期限,未按合同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应将未偿还部分视为逾期贷款并计算逾期利息。

  发生逾期贷款时,由零售业务部门负责催收。借款人收到催款通知,以柜台还款方式偿还逾期贷款。

  七、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计算

  个人消费贷款采用月均还款法,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等额归还贷款本息。计算公式:

  还款总期数月利率×(1+月利率)

  每月还款额=————————————————×借款金额

  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

  贷款经办网点计算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利息时,第一个月、提前全部还款及最后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其余各月不分大小月均按30天计算。

  八、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只能是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时,应提前通知贷款经办行,经贷款经办行同意后办理还款手续。

  九、各贷款经办网点每年与借款人至少核对一次贷款账。

  第二章 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与账簿

  一、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

  零售业务部门在“494个人消费贷款”一级会计科目下分别设“短期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长期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二级科目,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含一年)的在短期贷款二级科目核算,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中长期贷款二级科目内核算,按借款人设户。

  851利息收入

  核算发放的各种个人消费贷款的利息收入。本科目下设“个人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收入时记贷方,季末上划会计部门时借方。

  724应收利息

  核算当期应收取而未收到的个人消费贷款利息,欠交的贷款利息应按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复利。本科目按债务人设户,发生欠息时记借方,偿还时记贷方。

  725待转营业收入

  核算待转营业收入的催收贷款利息,设“个人消费信贷户”,转入时记贷方,借款人归还时记借方。本科目余额应与“催收贷款利息”余额一致。

  726催收贷款利息

  核算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的个人消费贷款仍未归还的应收未收利息,此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欠交的贷款利息应按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复利。本科目按债务人设户,发生欠息时记借方,偿还时记贷方。

  052代保管有价单证及物品

  核算代个人保管的有价单证或存单。代保管抵押存单增加时记收入方,借款人或贷款行取回存单或取出存单做提前支取处理时记付出方,结存在收入方。

  053担保物

  核算因担保贷款等业务而占管的担保物。本科目设“债务履行期担保物”、“待处理担保物”、“逾期未处分担保物”三个二级科目。分别核算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占管的担保物,债务到期后我行取得处分权的担保物以及取得处分权半年后仍未处分的担保物,二级科目下按原债务人设户,收入时记收入方,付出时记付出方。

  二、会计凭证

  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时使用总行统一规定的“个人(  )贷款支付凭证”(附式一)专用凭证。

  批量结息时,使用规定“计算利息汇总水单”(附式六)。为满足不同核算软件的需要,对各种“清单”在主要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各行可适当增减要素。

  “现金交款单”、“转账贷方凭证”、“计算利息清单”采用会计部门现行使用的凭证。

  三、账簿

  贷款明细账使用总行统一规定的“个人(  )贷款明细账”(附式二)。

  第三章 发放贷款的核算

  一、贷款账户的开立

  零售业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填制一式两份“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简称:开户通知书,附式七)送经办个人消费信贷的零售业务营业网点。

  营业网点根据零售业务部门的“开户通知书”,为借款人办理开户手续。开户时,根据“开户通知书”载明的贷款种类、贷款期限、利率、合同金额等登记贷款账首,并将贷款账号提供给借款人,“开户通知书”专夹保管(借款人偿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在“开户通知书”上注明“贷款偿清,已销户”,作当日还款凭证的附件装订)。

  二、贷款的发放

  借款人支用贷款时,营业网点应审查借款人填制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金额与“开户通知书”的金额是否相符,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借款人、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填写是否正确;零售业务部门及借款人是否签(字)章。审查无误后,在各联“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上加盖“转讫章”,第一联“回单”退借款人,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将第四联交特约商户,第五联送零售业务部门,会计分录:

  借: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户

  贷:内部往来——××往来户

  三、自付款的划转

  借款人填制转款凭证,营业网点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存款户

  贷:内部往来——往来户

  第四章 归还贷款本息的核算

  一、柜台还款方式的会计处理手续

  (一)现金方式

  借款人还款时,应填制一式两联“现金交款单”,在“款项来源”栏注明“归还第×个月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字样。

  零售业务网点收到借款人填制的“现金交款单”及现金审查无误后,加盖“现金收讫章”,第一联退借款人,第二联“现金交款单”作处理如下:

  1.贷款经办网点直接收取现金的处理

  结计借款人贷款户的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算”,计算本期应还贷款本金,并打印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以“转账贷方凭证”做贷款户的记账凭证,第二联“现金交款单”和第一联“计算利息清单”作附件,“计算利息清单”第二联作利息收入户的记账凭证,“计算利息清单”第三联退借款人,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贷: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2.非贷款经办网点代收现金的处理

  根据“现金交款单”第二联编制两份“个人消费贷款代收清单”(附式三)和一份“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以“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作贷方记账凭证,“现金交款单”和一份“个人消费贷款代收清单”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贷:内部往来——××往来户

  将一联“个人消费贷款代收清单”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通过系统内票据传递方式送主管行会计柜台。

  主管行会计部门收到“个人消费贷款代收清单”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后,应通过内部往来或系统内票据交换,将款项转划至贷款经办网点。贷款经办网点收到款项后作如下处理:

  借:内部往来——××往来户

  贷: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二)储蓄卡、存折等方式

  采用储蓄卡、存折等方式还款的,应先办理取款手续,然后按上述方法办理。

  二、委托扣款方式的会计处理手续

  结息日营业开始,零售业务网点生成扣划数据,从借款人储蓄存款账户中及时扣款。扣款时,打印一份“个人消费贷款代扣清单”(附式四),作记账凭证附件,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存款户

  贷: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如借款人需“计算利息清单”作回单,可打印“计算利息流水单”交借款人。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会计处理

  提前全部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经办网点根据贷款账户余额按实际使用期限(从上期结息日到本次归还贷款本息日止)结计利息,其余会计处理手续比照本章“一”的有关手续处理。

  第五章 逾期贷款的核算

  一、柜台还款方式

  每月还款期最后一日,借款人未来归还贷款,贷款经办网点结计借款人借款户利息,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计算机自动计算应偿还贷款本金数,只作逾期记录标志,作账簿上不作逾期记载,应计利息作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借款人户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二、批量扣款方式

  (一)借款人账户款项不足的,按本章“一”的手续处理。

  (二)借款人借款逾期后,其逾期部分的贷款应到原贷款经办网点偿还。

  三、贷款全部逾期的处理

  借款人全部贷款到期后,应将尚未归还的全部贷款余额结转到“逾期贷款”栏内,贷款经办网点打印两份“个人消费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附式五)”,根据“个人消费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记载贷款账,在“摘要”栏记载“结转逾期”字样,同时记正常贷款栏的“贷方”和“逾期贷款”栏的“借方”,并按规定计算罚息。

  在账务处理完毕后,将“个人消费贷款逾期贷款本息清单”一份送零售业务部门,另一份装订在当日凭证“个人消费贷款”科目的后面。

  四、逾期贷款的偿还

  借款人归还逾期贷款时,应按逾期贷款的天数结计逾期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存款户

  贷: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同时收取应收利息并结计应收利息复利,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借款人户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五、逾期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其利息在“催收贷款利息”科目核算。

  (一)结计催收贷款利息时,作会计分录:

  借:催收贷款利息——××借款人户利息户

  贷:待转营业收入——个人消费信贷户

  (二)归还催收贷款利息时,应结计催收贷款利息复利后,作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存款户

  贷:催收贷款利息——××借款人户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同时结转待转营业收入,会计分录:

  借:待转营业收入——个人消费信贷户

  贷:利息收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利息收入户

  第六章 其他事项的核算

  一、担保物、偿债物的核算

  零售业务部门应明确分工,加强对担保物、偿债物的管理。贷款经办人员负责担保物、偿债物的日常管理,登记“抵押物及权证登记簿”或“质物及权证登记簿”,填制“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和“担保物、偿债物转出通知书”;保管人员负责抵押物权证以及权利质押的权利凭证(即票据、债券、存款单等)的日常保管;贷款经办网点负责担保物、偿债物的会计核算。

  具体的会计核算手续按《中国建设银行担保物、偿债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手续》办理。

  二、贷款呆账的核销、应收利息的核销及税金的核算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第七章 对账

  对账时,由贷款经办网点逐户打印对账单(附式六)一式两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借款人。借款人核对无误后,在一联对账单上签字退贷款经办网点。贷款经办网点留存装订,保存期限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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