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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中国京剧艺术系列(第三组)彩色金银纪念币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1-12-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1年12月13日发行中国京剧艺术系列(第三组)彩色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6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5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金银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彩色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相同,为颐和园德和园大戏楼,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1/2盎司彩色纪念金币背面图案为京剧《群英会》人物造型,并刊面额。

  2.1盎司彩色纪念银币(一套四枚)背面图案,分别为京剧《将相和》、《游龙戏凤》、《拾玉镯》、《宝莲灯》人物造型,并刊面额。

  3.5盎司彩色纪念银币背面图案为京剧《水漫金山》人物造型,并刊面额。

  二、金银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一)1/2盎司彩色纪念金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2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7毫米,面额200元,发行量8000枚。

  (二)1盎司彩色纪念银币(一套四枚)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发行量38000套。

  (三)5盎司彩色纪念银币为精制币,含纯银5盎司,成色99.9%;形状为长方形,规格90毫米×40毫米,面额50元,发行量11800枚。

  三、该套彩色金银纪念币分别由瑞士PAMP公司及瑞士HUGUENIN+KRAMER MEDAILLEURS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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