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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单位开展网络广告经营登记试点工作的批复

工商广字[2000]第101号

颁布时间:2000-05-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转报的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单位申请开展网络广告经营登记试点工作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搜狐爱特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方正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公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沙岭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魅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象迪哲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超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网络传讯(上海)有限公司、找到啦因特网(北京)有限公司十一家单位开展网络广告经营登记试点工作,并由我局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

  请你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网络广告经营登记试点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广告的监督管理,及时将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我局广告监管司,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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