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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财购[2003]13号

颁布时间:2003-07-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各省辖市财政局:

  为了加强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行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03]1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电)告我厅。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流程河南省财政厅二○○三年七月十一日附件: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改工程")项目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行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危改工程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守信四项原则。

  第三条 危改工程设计由省危改办提供标准图,县危改办据此和施工地点地质状况直接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审定后实施。

  第四条 施工和工程监理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各市危改办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建设工程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第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不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向中标方收取中标金额0.5%——1%的代理服务费。

  第六条 实行合理分包。危改工程项目按照"方便施工、就近打包"原则,合理划分标段,每个标段原则上100万元左右。

  二、项目招投标第七条 危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程序包括招标信息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公示、定标、签订合同、验收、资金支付等(见附件)。

  第八条 实行招标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危改工程的招标信息由各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发布信息的媒体包括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日报、河南招标采购网。同时,也可以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发布。

  第九条 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统一招标文件样本。招标文件编号由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制。

  第十条 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制作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制作成本价发售。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危改办、监察等部门参加开标,现场监督。

  第十三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包括经济技术专家、项目单位代表,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应从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专家库中的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从有关部门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县危改办代表项目单位参与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结果后,在中国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公示。同时,也可以通过其它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项目单位在县危改办和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同时报市危改办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施工监理单位、县危改办、质检站、项目单位在一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三、资金管理第十七条 市、县级财政部门要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危改资金纳入"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市、县配套资金归集和省级危改资金预算指标的下达。"危改工程"招标前,市、县配套的危改资金必须先归集到市级"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省级安排的危改资金预算指标在市、县配套资金归集到市级"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后下达。

  第十九条 资金支付。市财政部门根据县危改办上报项目的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设立的"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工程项目开工到基础完工之间,县财政部门按照危改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0%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主体完工再支付50%;工程验收合格支付20%;预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再将质量保证金拨付项目施工单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财政部门对工程资金的支付实行报帐制,即由项目施工单位提供有效报帐凭证,经项目学校及质检、监理单位审核,县市区危改办审批后到本级财政部门报帐。

  第二十条 财务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进行财务决算,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危改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

  监理单位自开工之日起应保证每天在工地,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监理工作;项目单位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项目单位监理员,由县危改办组织培训后协助监理单位现场监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过程中严禁转包、分包、,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危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出具保修单。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项目出现维修、重建等问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情节严重的,在新闻媒体上通报,3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四条 危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接受监察和审计部门监督,对挤占、截留、挪用"危改工程"资金,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流程序号步骤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办理时限1前期准备县危改办将资金归集至市危改办资金专户,并负责审定工程施工图纸。

  县、市危改办县、市财政部门2办理委托市危改办与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和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工期等;(2)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市危改办招标代理机构一个工作日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与市危改办协商确定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

  市危改办招标代理机构三个工作日市危改办审核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最终稿盖章确认。

  市危改办二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个工作日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由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发布媒体包括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日报、河南招标采购网。

  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个工作日5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天。

  招标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6现场踏勘质疑和补遗县危改办、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代理机构会同县、市危改办、项目单位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单位县、市危改办招标代理机构一个工作日7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应检查其密封或签章是否完好,并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回执。

  不符合规定或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即时办理8公开开标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危改办、监察部门等单位进行现场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过程并做好开标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9评标评标专家应从市级以上政府采购专家库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县危改办代表项目单位参与评标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出各标段投标人数量及报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条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一个工作日10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在中国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三天11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标报告。

  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评标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发《中标通知书》。

  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一个工作日12签订合同在县危改办、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项目单位按统一的合同条件与中标单位集中签订合同。

  合同一式六份,由县危改办统一报市危改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县危改办项目单位中标人二个工作日13工程施工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县危改办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县危改办项目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期14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质检站、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县危改办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县质检站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县危改办一个月15资金支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部门对工程资金的支付实行报帐制,即由项目施工单位提供有效报帐凭证,经项目学校及质检、监理单位审核,县市区危改办审批后到本级财政部门报帐。

  施工单位县、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五个工作日16财务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进行财务决算,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项目建设单位县级财政部门三个月内17总结归档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市危改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分别写出总结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市危改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三个工作日

  相关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200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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