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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考[2006]30号

颁布时间:2006-04-13 15:50:34.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17日—5月1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11月4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考条件

  ㈠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㈡  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国家统一考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㈣  已评聘非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上面第㈢条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㈤  已离退人员,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㈥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代码如下表

级别:中级:3;初级:4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工商管理
01
保    险
10
人力资源管理
15
农    业
02
水路
11
邮    电
16
商    业
03
公路
12
房 地 产
17
财政税收
07
铁路
13
旅    游
19
金    融
09
民航
14
建    筑
21

  五、报名要求

  ㈠  报名卡报名程序

  1.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和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检查《报名卡》填涂内容正确,照片无遗漏并保证质量。

  2.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㈡  现场摄像报名程序

  1.考生须携带本条㈠款中规定的证件和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点击“人事考试”,下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1寸免冠近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㈢  各报名点以考生身份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单位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填涂的《报名卡》和现场摄像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报考专业、级别、身份证号码核查准确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校对单上签名确认。

  六、报名地点

  ㈠  区县报名点: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均设报名点,考生按就近属地原则报名。

  ㈡  直属报名点:

  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3.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4.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市继续教育协会(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55号机械大厦8-3号,联系电话:63619615)。

  6.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七、考试收费标准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八、考场设置

  ㈠  各县(自治县、市)设置初级考场。

  ㈡  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设置中级(含初级)考场。

  ㈢  梁平县、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云阳县、开县、忠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万州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㈣  丰都县、武隆县、石柱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涪陵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㈤  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黔江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㈥  其他各县(市)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重庆市直属考点参加考试。

  ㈦  区县报名参考人数达不到150人的合并到就近区县参考。

  九、考试和辅导用书的征订

  ㈠  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56号)规定,在征订2006年版考试用书时,各报名点在征订工作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报名时请提醒考生订购。

  2.运输专业(含4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4.2006年版考试用书定价: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㈡  辅导用书的征订:

  今年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和各专业考试的辅导书。为方便考生订购和学习,辅导书按专业编写印刷为合订本,即上篇为基础知识,下篇为专业知识。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试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该书定价为40元/册。

  考生在报名点自愿预订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

  十、其它有关事项

  ㈠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㈡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须按《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特别是考试用书征订单务必准时上报,以保证考试用书尽早发至我市考生手中。

  ㈢  各报名点务必于2006年5月18日前,将《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的信息数据、《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2)、《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3)以及《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信息表》(附件4)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交清报名考务费。

  ㈣  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后。

  ㈤ 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在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上查看《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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