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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老字号”历史图片的通知

商改字[2006]47号

颁布时间:2006-06-13 16:52:43.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要求,加强对老字号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宣传,商务部决定组织编写关于“老字号”内容的精美画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画册名称:《金字招牌》

  二、画册规格:八开精装本印制,中英文对照,页数300页左右,达到国礼赠送和收藏标准。

  三、画册内容

  以正式申报“中华老字号”的老字号企业为主,以写实的手法,通过图片和简要文字描述的形式记录老字号历史脉络,展现我国老字号发展、演变及传承过程,主要内容:

  1、题词。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省市领导题词。

  2、领导作序。薄熙来部长为本画册作序。

  3、亲切关怀。收录各级领导人关心老字号发展的图片。

  4、历史发展。收录代表性老字号的珍贵历史图片。

  5、精湛技艺。收录明显体现老字号文化、工艺等特点的图片。

  6、传承创新。收录老字号在传承历史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的图片。

  7、走向世界。收录老字号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图片。

  8、展望未来。以图片、表格形式勾画老字号发展前景。

  四、组织机构

  编委会主任: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编委会副主任:廖晓淇 商务部副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傅自应 商务部部长助理

         黄 海 商务部部长助理

  编委会委员: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司长

        崇 泉 商务部办公厅主任

        李荣灿 商务部财务司司长

        房爱卿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

        隋 翚 商务部外事司司长

  编委会办公室主任: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司长(兼)

  副主任:王德生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助理巡视员

  成 员:由有关部门、省市的老字号工作负责人,老字号专家、美术专家、摄影专家等组成。

  五、图片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图片征集内容

  1、领导图片:历届国家领导人关爱老字号图片(视察、题词、合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国际友人赠送老字号产品的图片、世界各国国家领导人享用老字号产品及服务的图片。

  2、企业历史图片:老字号企业的牌匾、原址原店建筑图片,创始人、关键人物及其相关的各类图片。

  3、实物照片:有文物价值的产品、工具、器皿、商标、名人字画,以及曾获世界级大奖的相关图片。

  4、艺术图片:体现老字号文化、工艺等特点的图片,以及其它能充分体现老字号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图片。

  5、现代发展图片:代表老字号企业当代发展状况的图片、老字号海外开店图片、出口产品受到各国人民欢迎图片。

  (二)图片征集要求

  1、图片必须符合历史事实,不得对内容进行任何拼接删改。

  2、选用彩色图片(历史照片除外),务必保持图片完整清晰。

  3、可以是数码图片、反转片、胶片相纸图片。

  4、数码图片须符合制作12吋图片条件(500万像素以上),采用tiff格式,并附5吋彩照一套(背面注明编号)。

  5、胶片相纸图片一般不得小于7吋,重要照片不得小于12吋(A4纸大小),不得直接报送底片。

  6、对所有图片进行编号。

  7、拍摄要求有一定的艺术性,实物类图片近、中、远景各两幅。

  六、文字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文字征集内容

  1、图片简要说明文字。

  2、国家领导人重视、关注老字号的文章、文件、讲话等。

  3、世界各国国家领导人对老字号的赞许与评价。

  4、老字号创立及发展历程的简要介绍。

  5、独特技艺、特色的简要介绍。

  6、发展过程中的趣事、传闻、历史故事。

  7、老字号经典的经营宗旨及理念。

  8、能充分体现老字号历史文化底蕴的其他文字。

  (二)文字征集要求

  1、文字必须符合历史事实,不得杜撰演绎。

  2、说明文字的编号要与图片编号一致,并注明分类。

  3、以文本文档(.txt)或WORD文档(.doc)报送。

  七、征集与报送方式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按照上述内容与要求,组织当地已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收集整理相关图片和文字,统一汇总后于2006年7月15日前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纸质文件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商业改革司,邮编100747

  电子文件请发至:laozihaohua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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