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运字[2006]54号
颁布时间:2006-08-28 11:11:45.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2006年8月14―15日,商务部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工作会议,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黄海同志作了题为《扎实推进务求“东桑西移”工程取得实效》的讲话。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扎实推进 务求“东桑西移”工程取得实效
同志们:
这次“东桑西移”工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具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今年以来,商务部为了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先后在广西召开了全国“东桑西移”工程暨茧丝绸工作会议,在云南召开了东中西部蚕桑基地建设洽谈会,这次又在四川开会,充分体现了商务部党组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对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关注和支持。
下面,我先谈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东桑西移”工程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
作为今年商务战线重大工程之一的“东桑西移”工程,在部党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地方各级政府和茧丝绸企业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东桑西移”工程取得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商务部门精心组织,国家财政积极支持
“东桑西移”工程是我国茧丝绸行业有史以来实施的规模最大的一项工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多方面听取专家和企业的意见,对“东桑西移”工程的重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部党组讨论时获得一致通过。这项工程开始实施后,商务部精心筹划、周密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先后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通知》、《商务部关于“东桑西移”工程国家支持蚕桑基地建设规范的通知》,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茧丝绸基金工作的通知》,使“东桑西移”工程按预定计划有条不紊地展开。
需要指出的是,“东桑西移”工程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中央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同志,亲自听取“东桑西移”工作汇报,给与高度评价和具体指导。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积极出谋划策,多次与商务部协商、研究支持“东桑西移”工程的政策,并派人参加商务部工作会议和“东桑西移”工程项目专家评审会,在制定财政政策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商总局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积极参与
作为一项直接惠农的政策,“东桑西移”工程得到地方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商务部关于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通知》下发后,除少数不具备蚕桑生产条件的省(区、市)外,中西部有15个省(区、市)上报了2006年度“东桑西移”工程项目。许多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规划,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认真进行研究。四川省、湖北省商务厅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了省“东桑西移”工程实施指导小组;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商贸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东桑西移”工程、推动蚕桑基地建设成为其中的重点内容;广西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茧丝绸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东桑西移”工作;江西经贸委组织协会、企业成立专项基金,支持“东桑西移”工程实施。
以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为主体的龙头企业,积极踊跃参加“东桑西移”工程活动。今年5月,商务部在云南保山召开“东桑西移工程东中西部蚕桑基地建设洽谈会”,来自全国21个省(区、市)187个相关政府部门和120家龙头企业的近400名代表出席,比原计划多出3倍。在项目申报中,我们虽然要求控制上报数量,但仍有100多家企业上报了材料,充分表明企业对“东桑西移”工程的响应。
(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大量报道
“东桑西移”工程实施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许多地区把“东桑西移”工程的意义概括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产业得发展、政府得人心、生态得保护。”许多蚕农表示,近年茧价持续看好,“东桑西移”工程是雪中送炭,商务部送来了增收的“金钥匙”。龙头企业认为,“东桑西移”工程振奋人心,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可以把整个产业做大做强。行业专家评价,“东桑西移”工程符合茧丝绸行业和地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措施。
各新闻媒体高度重视“东桑西移”工程报道工作。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6月7日报道了“东桑西移”工程,《经济日报》6月8日以整版篇幅进行深入报道,新华社等媒体也进行了大量宣传。媒体报道称:“东桑西移”工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利国利民,标志着中国将谋求从丝绸大国向丝绸强国进军。这些报道让社会各界对“东桑西移”工程有了进一步深入了解,形成了支持“东桑西移”工程实施的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四)行业专家献计献策,工程实施科学合理
今年以来,相关协会、学会、研究所和院校等单位,为“东桑西移”工程的论证、目标的制定和标准的出台,做了大量工作。许多专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整个工程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此次商务部批准的50个2006年度“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项目,也是由各地组织专家初审、筛选上报项目后,再由我部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的,保证了项目审批的公开、公正、合理和科学。
目前,“东桑西移”工程启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是地方各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这项工作刚刚起步,今后的任务还很繁重,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东桑西移”工程顺利实施,务求实效。
二、积极、稳步推进“东桑西移”工程
2006年度50个国家支持的蚕桑基地项目,商务部已经正式发文批复。这标志着“东桑西移”工程由启动转为“实战”阶段,如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得到贯彻,真正落到实处,成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关键。
(一)推动“东桑西移”工程必须创新工作思路
实施“东桑西移”工程,不仅是茧丝绸行业内在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商务领域推动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中央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我们在推进“东桑西移”工程中,也需要有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措施。
1.进一步转变观念,理念创新
要强化精品名品意识,通过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培育出一批优质蚕种品牌、优质原料茧品牌和优质丝绸品牌。创立蚕种品牌,要强调统一质量,规范市场无序竞争。创立茧丝品牌,要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生产,为后续生产加工环节创造基础条件。创立制成品品牌,要认真研究并尽力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需求,紧跟并逐步争取实现引领市场消费潮流。巩固提高“品牌万里行”活动成果,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以质量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
要建立产业链的经营理念。茧丝绸业产业链长,各环节紧密相扣,内在产品质量紧密相关,前道直接影响后道发展。国务院在机构改革中保留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就是出自这样的考虑。我们全行业都要树立产业链的观念,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特别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尊重客观规律,科学创新
“东桑西移”是茧丝绸产业结构梯度变化的客观体现,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各地要根据自身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结构状况,因地制宜,合理引导,科学推进。要运用市场的办法,调动政府、企业、农民的积极性,形成自愿、互动的机制。决不能搞行政命令一哄而上,特别是绝对不能做出违背农民意愿,使农民利益受损的事。要把实施“东桑西移”与农业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战略相结合,坚持不与良田争地。特别是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的6个粮食主产省,要防止侵占粮田发展蚕桑。
3.立足产业体制,机制创新
要坚持“谁发展、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蚕桑基地,合法拥有收烘鲜茧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订单农业、利润返还、保护价收购等形式,增加对蚕桑生产基地的投入,调动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形成贸农工一体化的发展机制。
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推行农民乐于接受的贸工农利益紧密联结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相对稳定的蚕茧产销关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连接机制和以工带农、以农促工的发展机制。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项目基本建设
“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建设应从当地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则合理进行规划。各项目承担单位(龙头企业、配套蚕种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完成建设内容,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桑园建设要选择交通较为便利,远离污染工厂的适宜栽桑养蚕的地方。要坚持规模经营,集中成片原则,计入统计的万亩基地不是有1亩算1亩,一定要有连片规模。要向重点村组、养蚕大户集中,建立相应的花名册和资料,商务部将出台统一的《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标识牌标识。要修建相应的道路与配套的水利设施。国家茧丝办提出的基地建设标准只是最低要求,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制定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并据此验收检查。
2.因地制宜建设养蚕大棚(蚕室)和小蚕共育室,提高养蚕效率。各地的条件不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大棚或蚕房,但都要选择地势高、平坦、通风、向阳,水、电、交通方便,远离易遭受污染和常用农药的场所。全国不统一设定建设结构,每个蚕桑基地应因地制宜,建设不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养蚕大棚(蚕室)和小蚕共育室,并配备相应的室内设施、外界标识及配套设施。
3.要采取直接补贴蚕农的方式,逐步推广有利于提高蚕茧质量的方格蔟,补贴额不得低于国家资助标准。同时,鼓励各地在蚕茧收购时,提高对方格蔟茧的收购价格,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采取先进饲养方式的积极性。
4.蚕种场更新改造要严格控制在与制种有关的设备范围,包括催青类、养蚕类、上蔟类、制种类、浴种类、消毒防病类生产设备与器具等等。设备更新改造投入的资金,不得低于国家资助标准。但是,改造厂房、土建等基本建设费用,不准列入国家补贴范围。
(三)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
1.要做好项目的跟踪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蚕桑基地建设的内容、标准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方案,加强基地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建立项目定期汇报制度,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每月15日前,向商务部汇报本地区项目进展情况。基地建设要真正做到合格一个、支持一个,确保国家扶持资金真正用在基地建设上。对弄虚作假、骗取或浪费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要完善项目的验收管理,建立项目后续评价制度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农业、行业协会及专家参加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主要针对重点扶持的桑园建设、大棚(蚕房)、小蚕共育室、方格簇、蚕种场改造五个大项进行。项目验收还应该检查承担项目企业是否为蚕农提供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建立桑蚕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配套技术方培训和咨询服务;有无通过合同订购、最低保护价、二次返利等措施,引导农民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带动产业发展;是否建立了项目核心示范区和宣传标识牌,对周边有无明显的辐射效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龙头企业是否建立了与原料基地相连接的后道加工与市场开拓的产业链条;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起到很好的促进、示范作用等。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验收工作应当在项目批复的当年完成,各地一定要抓紧实施,进入4季度就可安排验收,全国验收结束时间不能超过文件规定的时间。验收检查结果要尽早上报商务部。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将支持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对第一次验收达不到标准的项目,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组织第二次验收检查,并将验收检查结果上报商务部。对于第二次验收仍不达标的项目,不再进行验收检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公示。
三、强化“东桑西移”工程保障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东桑西移”工程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进一步提高对“东桑西移”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商务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项目实施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参与工作,统一负责指导和协调“东桑西移”工程的实施。要落实责任,建立政府部门之间、龙头企业与所在县市政府的双重协调机制,抓好所在地区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这次会议上,中央与地方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将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起责任明确的保障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蚕桑产业发展的政策
要多渠道争取蚕桑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和广大蚕农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蚕桑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各地在实施“东桑西移”工程,促进蚕种场建设、龙头企业建设和国家蚕桑生产基地县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争取国家实施西部开发、促进中部崛起的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小水利建设等更多的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
要进一步完善蚕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坚持土地承包和耕地保护政策,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允许桑园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执行鲜茧收购资格认证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压级压价以及其他伤害蚕农利益的行为;实行鲜、干茧检验,建立蚕茧质量年度档案,不断提高蚕茧质量;加强对蚕种、蚕茧、蚕药等市场的监督,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丝绸产品标准体系,规范我国蚕桑生产和加工,提高质量和效益。
(三)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保持行业平稳发展
加强对茧丝绸行业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通过信息发布等措施引导行业平稳发展;完善国家厂丝储备制度,增强国家对茧丝绸市场的调控能力;稳定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扶持行业的政策,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引导、自律和信息传导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监督管理、协会和商会加强行业自律、企业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茧丝绸行业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使茧丝绸生产、贸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无序竞争。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东桑西移”工程实施中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进“东桑西移”工程有着重要作用。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创新,扎实推进“东桑西移”工程,为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商务部党组成员 部长助理、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 黄 海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