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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6]203号

颁布时间:2006-09-26 17:24:12.00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承担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任务省市的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加强劳务合作、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组织企业招聘,以及提供物质或资金支持等方式,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劳动保障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力度,支持库区做好移民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库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是三峡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三峡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政策,关系到广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和库区的长治久安。当前,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移民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上。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做好移民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今年,国务院召开了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将做好库区移民稳定工作摆到三峡工程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大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完善城镇移民扶助政策,解决城镇移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开展对口培训和劳务合作,促进库区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各有关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口支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支持库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二、积极开展劳务合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劳务合作,是劳动保障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保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口支援结对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市(区、县)的结对关系。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要切实抓好“三峡库区移民劳务对接工程”,将与湖北省、重庆市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的有关内容逐项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并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其他地区也可参照这一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直接与湖北省、重庆市或库区有关区县建立起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并将已形成的劳务合作措施长期化、制度化,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有力地推动对口支援工作的开展。

  经济发达省份和沿海城市要把吸纳库区劳动力就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可采取在库区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引导当地企业直接到库区举办招聘会、向库区提供用工信息、实行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等方式,引进技术工人和劳务人员。劳动力输入和输出地区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共同帮助库区移民通过劳务输出稳定就业。承担库区外迁移民安置任务的有关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移民改善就业环境,解决移民遇到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库区移民在异地稳定就业。

  三、立足库区实际,千方百计做好移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库区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移民安置等有关政策,制定库区劳动保障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当前重点要解决好库区城镇占地移民、进城非农安置失地移民、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几类人员的就业问题。要结合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加强库区城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信息服务,以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帮助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要针对库区移民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对下岗失业人员重点抓好再就业培训;对向城镇转移的农村移民和库区新成长劳动力重点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移民,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重点抓好岗前培训。同时,加强移民创业培训,增强移民的创业能力,并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帮助更多移民走上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道路。库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与当地移民部门加强合作,制定移民培训专项规划,有条件的区县可建立移民培训中心,不断增加移民培训经费的投入,共同做好移民培训工作。

  四、搞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工作,搞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口支援措施。要把做好对口支援与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促进库区实现长治久安。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多地吸纳库区移民到本地区就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湖北省、重庆市及库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制定好、落实好劳动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将库区移民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总体规划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范围。库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重点是加强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机构的行政和经办业务能力,逐步建立良好的工作平台,以适应新形势需要。湖北省、重庆市要结合库区实际,加大对库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帮助库区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库区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库区劳动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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