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成立世界银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水人教[2006]218号

颁布时间:2006-06-06 14:55:47.00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世界银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世界银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部委和项目省之间的关系,对项目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翟浩辉  水利部副部长

  副主任:庞进武  水利部副总工程师

  委  员:蒋小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外资金利用司贷款一处处长

      石  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水利处处长

      杨英明  财政部国际司国际金融组织二处处长

      段红东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

      高  军  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副司长

      刘建明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副司长

      刘伟平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

      邱瑞田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于兴军  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主任

      钱  敏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陆永泉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局长

      蔡建平  安徽省水利厅副厅长、总工程师

      武轶群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建武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

  指导委员会下设项目协调办公室和项目执行办公室。

  项目协调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协调、检查、指导项目准备和实施情况。其组成人员为:

  主  任:刘建明  (兼)

  副主任:段红东  (兼)

      于兴军  (兼)

  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其职责是受指导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指导协调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组织开展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汇总项目的年度执行计划、进度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等。其组成人员为:

  主      任:钱  敏(兼)

  常务副主任:汪安南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副  主  任:周结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顾  洪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六年六月六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