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办函[2006]17号
颁布时间:2006-06-27 17:58:43.000 发文单位:国务院血防办
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广东、广西、上海、重庆、福建、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各地,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切实按照讲话要求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为期两天的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受国务院领导的委托,下面我对会议作简要小结。
这次会议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吴仪副总理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卫生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负责同志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法制办的负责同志就《血防条例》进行了说明,江西省、安徽池州市、湖北汉川市的负责同志就探索血防新策略、新思路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各地各部门交流了执行血防规划的进展情况。代表们普遍反映本次会议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会议召开非常及时。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大好形势下,也是在力争实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确定的近期目标(即2008年目标),工作时间过半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本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争取完成近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内容新。在试点的基础上,本次会议提出了从传统的以消灭钉螺为主的策略向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的转移,为今后的防治工作开启了新思路;《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血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指导性强。3个大会经验介绍内容具体、内涵深刻,既有措施介绍,也有经验、体会的总结,可操作性强;现场参观,使代表深入了解了试点工作,增强了感性认识。许多代表们认为,血吸虫病绝大多数是农民,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血防摆到重要日程,如果劳动力得不到有效保护,就谈不上提高生产力。本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血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余江人战天斗地、敢为人先的精神感人至深,对代表们教育鼓舞很大,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代表们普遍认为,本次会议明确了努力方向,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坚定了决心,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根据这两天会议以及讨论的情况,我再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落实吴仪副总理讲话精神,积极调整血吸虫病防治策略。
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明确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抓住重点,调整防控策略和思路。如何有效落实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将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首要任务。我想就进一步理解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精神谈一些体会。
我国血防已走过近50年的历程,取得了巨大成果,也积累了丰富的防治经验。但当前的血防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另外,50年的防治效果说明,对湖沼地区的血防路子仍不清晰。因此,我们必须要按照党中央对“规律”研究的要求,根据防治工作所处的历史阶段,总结经验教训,深入研究血吸虫病的流行规律,把握关键点,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强防治效果。大家知道,血吸虫病的流行链主要由5个环节组成:一是患者、病畜粪便中的虫卵进入水中,在适宜的温度下孵化为毛蚴。二是毛蚴钻入钉螺体内,发育成尾蚴。三是尾蚴从钉螺体内释放出后,在水面漂浮,如遇到人或牛、羊等可寄生的动物,迅即钻入其体内,随血流到达肠系膜血管,发育为成虫并在此寄生。四是成虫每天排出大量虫卵(1000-3500个)。人经过反复多次、多数量感染后,大量虫卵集聚引起肝脏纤维化、门静脉高压,造成晚期血吸虫病(晚血)。五是部分虫卵随患者、病畜的粪便排出体外,引起新的感染循环。
在血吸虫病的传播链中,到底哪个环节是关键,抓住它就可以影响和改变其流行规律呢?从以上的传播规律中,我们已经了解到以下一些特点:血吸虫病病人、病畜不会直接传染人、畜,必须通过钉螺这一中间环节;钉螺也是“受害者”,是被血吸虫毛蚴感染和寄生的对象;所有的感染环节都与水有明确的关系:即没有水,虫卵不能孵化;没有水,毛蚴不能钻入钉螺体内;没有水,钉螺体内的尾蚴不能逸出,人、畜也就不会感染。另外,还有一个非常值得我们重视的特点,就是钉螺的平均寿命只有1年;寄生有血吸虫幼虫的感染性钉螺的平均寿命仅为214天。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水是流行链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但人、畜不可能离开水,不可能不接触水。第二个关键环节就是钉螺。那么,钉螺有无可能完全被除掉呢?实践证明,在小范围内,特别是在丘陵地区,消灭钉螺还是可行的。但钉螺是一种生物,要完全消灭它,特别是在湖沼地带,是根本不可能的。至此,我们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陷入了无可奈何的绝境。但只要再认真细致分析就会发现,一是人不能不接触水,但可以不接触含有尾蚴的疫水;二是钉螺不能被完全消灭,但可以采取控制措施,使虫卵不孵化为毛蚴,毛蚴不感染钉螺。自然界中无感染性钉螺的存在,水中就不会含有尾蚴,水就不再是“疫水”,人和家畜就不会被感染。因此,钉螺的“感染”与“被感染”是血吸虫传播链中的一对主要矛盾,感染方(也就是血吸虫毛蚴这一病原体)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了不产生血吸虫毛蚴这一关键环节,也就是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控制血吸虫病的工作中,我们以往采取以灭螺和化疗为主,辅以其他综合措施的战略,如对患者、病牛的查治,疫情和螺情的监测,在感染性钉螺密度高的地区实施药物灭螺,在一定范围内河提护坡、实施沟渠硬化等,这些措施适应我国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疫情控制上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疫水问题不解决,疫区群众就永无宁日。所以,要彻底解决血吸虫病问题,就必须采用“釜底抽薪”的办法:即解决人、畜生粪下水、下田的问题。
根据钉螺的平均生存期只有1年,感染性钉螺的生存期更短的特点,我们只要控制了粪便中的虫卵入水,大部分已被毛蚴感染了的钉螺在1年之内可自然死亡。这样,造成人、畜感染的机会就会大大降低,3~5年之内疫情就会得到明显控制,甚至达到控制传播的目标。这一策略已在国务院血防办的联系点上进行了实践。实践结果证明,通过改水改厕、“以机代牛”、禁止家畜(主要是牛)进入有螺的滩地,可有效控制人、畜粪便污染环境和水体,使血吸虫病疫情在短期内有较快的下降。如进贤县的试点从开始到现在仅一年时间,人群感染率从9.33%下降至1.64%,下降幅度达82.42%;感染螺密度从0.04只/0.1m2下降至0.01只/0.1m2,下降幅度达75.84%;再没有发生新的急感病例。当然,控制传染源所产生的作用不仅仅是控制血吸虫病。从江西省寄研所提供的监测数据看,土源性寄生虫的感染率也有了明显的下降。应该说,加强人畜粪便的管理在控制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提高中华民族健康水平方面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在分组讨论中,大家对改厕、建沼气池都表示欢迎和支持。但部分代表也表示了一些对实施“以机代牛、封洲禁牧”政策的担心,主要是:1、疫区群众已经长期习惯使用耕牛,不习惯使用农机;2、怕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群众有抵触;3、小的地块农机上不去等。我想下午的3个发言已经帮助大家解除了一些顾虑。事实证明,1、使用农机具可以极大地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强度,只要加强培训,组织村民互助,群众会习惯运用“机耕代替牛耕”的;2、目前耕牛每年的实际使用时间非常短,多数时间闲置,既需要饲养又给环境造成污染,很多地区群众养殖的积极性已经不高。此外我国中部许多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已达到一定的水平,只要政府加以引导,并给予适当的扶持,群众会支持搞农业机械化。湖区的菜牛都集中在极少数养殖户手中,尽管对于养殖户来说,成本非常低,但是对国家、对社会成本非常高。如果采取“封洲禁牧,圈养舍饲”措施,影响面非常局限,但产生的效益却非常巨大。3、农业、财政部门已经考虑调整政策,对疫区的小型农机具进行补贴,小地块的耕作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4、《条例》已明确规定不得在有螺洲滩放牧家畜,且已开始实施。今后再存在这种现象即是违法。这也给各地加强管理,加大血吸虫病治本力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可以说实施“以机带牛、封洲禁牧”的条件已经成熟。
二、认真学习、加快推广试点经验。
刚才,江西省、安徽池州市、湖北汉川市人民政府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对今后各地开展防治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从3个点的介绍可以看出,尽管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区别,但只要牢牢抓住了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防治效果就会很快显现。
总结这几个试点的经验,主要是认真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首先是党委、政府领导要统一认识,主要领导要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加大宣传,做好组织发动。一定要让群众意识到是我们自己没有管理好人、畜的粪便,才导致血吸虫病的流行,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的精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联系点的成功经验证明:只要突出重点,宣传到位,把道理向群众讲清楚,就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三是扶持和引导措施的到位。老百姓是最现实的。只有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尝到甜头,他们才会积极参与,推行的措施才有生命力。为此,地方各级政府要在把各项目安排好,实施好的同时,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并实施一些引导和促进产业调整,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使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控制传染源的各项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法。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我们必需清醒认识到:尽管当前疫情有所遏制,但是距离中长期规划的目标、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当前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疫区,特别是感染率高于5%的村,要集中各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些地区的疫情尽快下降。建议各省考虑组派由多部门参加的工作队,对每个重疫区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分析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治理思路和关键措施,研究落实防治项目,开展重点帮扶,促进其尽快控制疫情。
从防治策略来讲,尽管本次会议确定了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并强调这是一个治本的措施,但是,具体到各地、各个环境,具体的防治措施也不尽相同,比如,山丘型地区中符合退耕还林条件,以及能够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小流域治理的,要在实施“控制传染源”措施的同时,改造钉螺孳生环境;此外,凡是能够结合到现有的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国土整治工程项目的,要充分结合,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因此应该说,我们提出当前把控制传染源作为工作重点,并不是摒弃综合治理,而是将控制传染源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加强。特别是控制传染源措施未全面展开之前,综合治理措施如查治病、查灭螺等要继续实施。
按照《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规划纲要(2004-2008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近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分别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下达农业、水利、林业血防专项规划。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对控制疫情,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确保项目产生应有的效果。各地要尽快作出2008年以前三年中分年度的工作规划,报国务院血防办。
四、切实开展联防联控,提高防治效果。
这也是我们这几次会议一直强调的血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血吸虫病流行区水系相通,有螺环境相连,疫情相互影响,加之近年来人口、牲畜流动频繁,孤立地开展预防控制工作效果不好,且不容易巩固。必须加强毗邻地区血防工作的协调、配合,切实开展联防联控,确保防治工作效果。为了保证此项措施落到实处,《血防条例》明确要求:处于同一水系或者同一相对独立地理环境的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血吸虫病联防联控;血吸虫病防治地区两个以上的县、市需要同步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的,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血吸虫病防治地区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同步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共同制定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希望大家明确联防联控目标,推进联防联控。
五、认真宣传贯彻《血防条例》,依法开展血防工作。
《血防条例》出台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大事,也是今后我们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要把《条例》的宣贯和依法防治作为重点。吴仪副总理已经在讲话中对于宣传和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今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卫生资金中已专门安排了条例宣贯的项目,主要有条例单行本、宣传画的印制和相应的培训,各地要抓紧实施。在宣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执法监督,各级政府和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六、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掀起血防工作新高潮。
本次会议是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会议在认真分析当前血防工作形势和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血防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的重大转变,为今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国务院把血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血防工作注入了不竭的动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的代表回去后,要将吴仪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的主要精神向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和部委局办公会议汇报,同时,及时向疫区基层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研究贯彻落实新的防治策略的具体措施。国务院血防办将在今年7、8月份组织国家有关部委,就各地贯彻落实全国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血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血防工作新局面,共同为实现2008控制血吸虫病疫情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本次会议尽管会期不长,但由于工作内容的需要,开会的会场、参观、住宿的点很多,代表们鞍马劳顿,很辛苦,但组织和承担会务工作的部门更辛苦。我代表与会代表向为本次会议的召开提供保障支持的江西省、南昌市、鹰潭市、进贤县、余江县政府和全体会务人员致以最衷心地感谢!最后,祝全体代表旅途平安,在今后的血防事业中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