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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妇社发[2006]171号

颁布时间:2006-06-16 16:12:10.000 发文单位:卫生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看,这项工作进展缓慢,仍存在着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协调、投入机制不健全、技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了切实加强这项工作,有效降低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根据《母婴保健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已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女性艾滋病感染者人数迅速增加,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比例也在增加,严重威胁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直接影响出生人口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危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和人口质量、稳定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防治艾滋病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地区本单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在资金安排、宣传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明确分工,建立协作机制。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是一项全局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要建立由妇幼部门牵头,疾控、医政、规财等部门参与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调,保证这项工作有序开展。妇幼部门主要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综合协调,并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以及提供信息和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HIV抗体的筛查及承担确证试验等工作,为建设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及艾滋病检测点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做好检测人员的培训。医政部门负责阳性孕产妇和婴儿的救治工作。规划财务部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发现阳性孕产妇和婴儿要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妇幼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及时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当地艾滋病治疗体系,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住院分娩,保证其得到及时的干预治疗。

  三、加大投入,保障工作经费。艾滋病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各地要加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疫情监测、药品和试剂采购、职业暴露、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及开展预防服务、随访等工作的必要经费。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经费,妇幼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开展。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和开展综合性防治艾滋病国际项目的地区,要将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妇幼卫生管理部门纳入示范区和国际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部门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四、因地制宜,规范技术服务。各地要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常规化工作机制。将包括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干预、随访等内容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融入到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范围内,予以加强。

  各地要参照《实施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和预防为主,根据艾滋病的流行特点、传播途径及工作条件等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科学规范地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五、积极配合,加大宣教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妇儿工委、妇联、计生、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积极配合,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宣传作为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根据各地的特点,开发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材料,增加健康教育材料制作和发放数量,扩大发放地区和宣传教育人群覆盖面。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目标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孕产妇艾滋病筛查的自觉性。

  六、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地要加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逐级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覆盖面,并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可根据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包括自愿咨询检测、职业暴露防护等内容的专项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规范管理和技术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七、分类指导,强化监督管理。开展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是促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各项措施落实和各项技术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参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试行)》(详见附件),定期组织自查和监督指导工作。

  监督指导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技术指导。要根据艾滋病疫情特点、传播途径、工作机制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有所侧重地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分类指导,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八、加强管理,提高信息利用。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质量、信息上报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填写和上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和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的分析和利用,结合本地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状况,对本辖区内妇女儿童的感染情况和个案情况等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制定科学的防治策略和干预对策。

  附件: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试行)

  一、监督指导与评估目的:促进各地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开展,落实各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规范各级相关服务的实施。

  二、监督指导与评估内容: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等(详见表1、2、3、4)。各地区应根据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选择监督指导与评估重点。

  三、监督指导与评估对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主管部门及本辖区内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四、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了解管理机制、工作运行模式、信息数据系统管理、健康教育、物品发放、人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自愿咨询与检测、服用抗病毒药物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五、监督指导与评估标准:分为五等,分别为:

  优秀:100-90.0分;较好:89.9-80.0分;一般:79.9-70.0分;

  建议改进:69.9-60.0分;不合格:小于60.0分。

  各地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监督指导与评估重点,对标准分进行调整和补充。

  六、监督指导与评估的组织:各级妇幼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评估工作。每年要有计划地定期进行逐级监督指导及自查,并将监督指导与评估报告报上一级妇幼卫生行政部门。

  表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评分表

监督指导地区

 

监督指导与评估结果(等级)

 

监督指导时间

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监督指导组
组长

 

监督指导组成员

 

应得分

实际综合评分

一、组 30.0  
(一)管理机制 9.0  
1 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2.0  
2 参照国家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完成年度计划和总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3.0  
3 各部门职责明确,参与开展相关活动。 2.0  
4 定期组织自查,逐级开展监督指导工作。 2.0  
(二)运行模式 6.0  
5 与妇幼保健工作结合,建立合理的孕产妇管理模式。 2.0  
6 建立快速便捷、保密、合理的检测流程。 1.0  
7 建立严格保密的制度,制定保密程序和措施。 3.0  
(三)信息管理 9.0  
8 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并对工作熟悉。 2.0  
9 资料管理档案化。有存放设备,资料齐全、归档有序、查找便利。 1.5  
10 原始登记完整,记录保存完好。 1.5  
11 各类报表完整,上报及时。 2.0  
12 上报数据准确,符合逻辑。 2.0  
(四)物品、经费管理 6.0  
13 物品登记清楚,发放及时,妥善保管。 2.0  
14 设立专门账户,经费到位及时,有专人管理,使用合理。 4.0  
二、能 20.0  
(一)人员培训 8.0  
15 参加国家级培训班。 2.0  
16 本地区开展逐级培训,培训覆盖率达80%。 4.0  
17 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0%。 2.0  
(二)检测能力 6.0  
18 实验室建设。 2.0  
19 实验室管理。 2.0  
20 检测操作能力。 2.0  
(三)服务环境及预防职业暴露 6.0  
21 良好、保密的咨询环境。 1.0  
22 人工流产手术室、产科病房及产房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安全、合格。 2.0  
23 制定职业暴露紧急预案和防护措施。 3.0  
三、干 40.0  
(一)健康教育 8.0  
24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0  
25 规范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2.0  
26 合理使用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3.0  
(二)自愿咨询检测——咨询服务 8.0  
27 为婚检对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2.0  
28 为孕产妇提供HIV检测前咨询服务。 3.0  
29 为孕产妇提供HIV检测后咨询服务。 3.0  
(三)自愿咨询检测——检测服务 8.0  
30 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抗体初筛检测。 4.0  
31 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确认检测。 4.0  
(四)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4.0  
32 及时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药物应用合理。 2.0  
33 及时为婴儿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药物应用合理。 2.0  
(五)提供安全助产 4.0  
34 避免不安全助产操作。 2.0  
35 合理实施择期剖宫产。 2.0  
(六)产妇及婴儿预防 4.0  
36 对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幼儿定期随访及婴幼儿HIV检测。 2.0  
37 指导人工喂养,人工喂养率应达到90%。 2.0  
(七)关怀 4.0  
38 为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系统的儿童保健服务、定期计划免疫、免费提供奶粉等关怀和支持。 3.0  
39 提供转介服务。 1.0  
四、完 10.0  
工作进度 10.0  
40 按方案要求进度和计划开展工作。 10.0  

100  

  表2: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情况汇总表

 

县(市)

 

开展时期

20 年 月

监督指导第 次

 

监督指
导时间

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监督指导评分结果

 

监督指
导与评估结果

(请在相应选项下画√)
□优秀 □较好 □一般 □建议改进 □不合格

监督指导
组组长

              

监督指导组成员

    

监督指导过程简述

(包括督导机构名称、督导活动内容、省级及县(市)级主要参加人员等)

成绩与
经验

 

亮点及
案例

 

存在的问题(障碍)

 

改进建议

 

  表3: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有关评估指标(参考)

项目

过程指标

指标计算

效果指标

指标计算

管理 召开有关会议次数      
下发有关政策文件数      
培训 覆盖率 实培人数/应培人数 合格率 应答正确人数/抽查人数
健康教育 覆盖率 接受教育人数/孕产妇人数 知晓率 应答知晓人数/抽查人数
婚检人群干预措施实施情况 咨询率 接受咨询人数/婚检人数    
检测率 接受检测人数/婚检人数    
    阳性率 阳性人数/婚检人数
孕产妇干预措施实施情况 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总人数 第一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妇人数 + 仅产时接受保健的产妇人数    
接受咨询孕产妇人数 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中第一次接受HIV咨询的孕妇人数 + 仅产时接受HIV咨询的产妇人数    
接受检测孕产妇人数 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中第一次接受HIV检测的孕妇人数 + 仅产时接受HIV检测的产妇人数    
咨询率 接受咨询的产妇数/地区产妇数    
检测率 接受检测的产妇数/地区产妇数    
    阳性率 某年阳性产妇数/同期地区产妇数
抗病毒药物服用率 服用抗病毒药物的产妇数/阳性产妇数    
安全助产率 实施安全助产的产妇数/阳性产妇数    
阳性产妇所娩婴幼儿干预措施实施情况 抗病毒药物服用率 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婴儿数/活产婴儿数    
12个月检测率 实检婴儿数/应检婴儿数    
18个月检测率 实检幼儿数/应检幼儿数    
人工喂养率 人工喂养婴儿数/阳性产妇分娩婴儿数    
随访率 随访婴儿数/阳性产妇分娩婴幼儿数    
    阳性率 婴幼儿感染人数/阳性产妇分娩婴幼儿数

  表4: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标准(参考)

项目 内容 资料来源和方法 现场及对象 应得分 实际综合评分
1 组织管理
30.0
管理机制
9.0
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查阅相关下发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 2.0   
2 参照国家实施方案,制定地区实施方案。完成年度计划和总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查阅实施方案、上年总结、本年度计划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3.0   
3 各部门职责明确,参与开展相关活动。 查阅政府下发文件、各部门活动记录、照片、图片等相关资料。 2.0   
4 定期组织自查,逐级开展监督指导工作。 查阅各级自查记录、监督指导记录及报告等相关资料。 2.0   
5 运行模式
6.0
与妇幼保健工作结合,建立合理的孕产妇管理模式。 访谈医务人员,了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查阅孕产妇管理常规及制度、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等资料。 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   
6 建立快速便捷、保密、部门配合的、合理的检测流程。 访谈检验人员或医务人员、查阅检测流程。 1.0   
7 建立严格保密的制度,制定保密程序和措施。 访谈相关人员;查阅保密制度、程序和措施。 3.0   
8 组织管理
30.0
信息管理
9.0
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并对工作熟悉。 查阅相关规定、制度;访谈资料管理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资料管理人员。 2.0   
9 资料管理档案化。有存放设备,资料齐全、归档有序、查找便利。 查阅管理和技术资料,如方案、发文、报表、健康教育资料、培训资料等。 1.5   
10 原始登记完整,记录保存完好。 查阅各类记录(如门诊、病房、检验等记录)。 1.5   
11 各类报表完整,上报及时。 查阅逐级上报制度。 2.0   
12 上报数据准确,符合逻辑。 查阅逐级审核制度;抽查核对报表。 2.0   
13 物品经费管理
6.0
物品登记清楚,发放及时,妥善保管。 查看接收和发放登记以及物品(包括药品、试剂、相关培训宣传材料等)保存管理制度和流程。 卫生局、项目管理机构及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2.0   
14 设立专门账户,经费到位及时,有专人管理,使用合理。 查阅原始收据、帐单、财务清单等资料。 4.0   
15 能力建设20.0 人员培训
8.0
参加国家级培训班。 查阅办班通知、课程表、培训教材等相关资料。 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2.0   
16 本地区开展逐级培训,培训覆盖率达80%。 查阅办班通知、课程表、通讯录、培训前后测试卷、教材等资料。 4.0   
17 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0%。 查阅办班通知、课程表、培训教材等资料。 2.0   
18 能力建设
20.0
检测能力
6.0
实验室建设。 现场观察,查验实验室基本设备(试验和防护设备)、环境。 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检验科、妇产科。 2.0   
19 实验室管理。 查阅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查阅试剂接收、使用、保存,标本转送,检测登记等相关资料;访谈检测人员。 2.0   
20 检测操作能力。 查阅检测记录及报告等资料;观察检验人员HIV检测的操作;考核相关人员知识掌握程度。 2.0   
21 服务环境及预防职业暴露
6.0
良好、保密的咨询环境。 现场观察咨询室设备、条件。 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门诊、产科病房、产房、手术室、检验科及相关医务人员。 1.0   
22 人工流产手术室、产科病房及产房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安全、合格。 现场观察产房、手术室、产科病房,应急阳性产妇分娩设施、消毒措施;
查阅预防交叉感染的相关制度。
2.0   
23 制定职业暴露紧急预案和防护措施。 查阅防护制度、职业暴露紧急预案;现场观察、考核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紧急处理和标准预防原则等相关知识。 3.0   
24 干预措施40.0 健康教育
8.0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查阅活动记录、照片、宣传栏展板等资料。 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的相关医务人员、婚检对象和孕产妇。 3.0   
25 规范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查阅发放计划和清单等资料;现场观察。 2.0   
26 合理使用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查阅相关资料,访谈医护人员、孕产妇或婚检对象,了解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3.0   
27 干预措施
40.0 
VCT|咨询服务
8.0
为婚检对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查看咨询记录,考核医务人员。 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婚检对象和孕产妇。 2.0   
28 为孕产妇提供HIV检测前咨询服务。 查看咨询记录,现场观察或考核医务人员,了解其咨询技能掌握程度;访谈,了解孕产妇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3.0   
29 为孕产妇提供HIV检测后咨询服务。 查看咨询记录,现场观察或考核医务人员,了解其咨询技能掌握程度,了解孕产妇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3.0   
30 VCT|检测服务8.0 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抗体初筛检测。 查阅化验单、检测记录等;询问医务人员和孕产妇是否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4.0   
31 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确认检测。 查阅确认检测报告、记录等资料;访谈检验人员或孕产妇。 4.0   
32 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4.0 及时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药物应用合理。 查阅阳性产妇及新生儿的病历、服药记录等相关资料;考核医务人员;了解药物的可及性。 各级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2.0   
33 及时为婴儿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药物应用合理。 查阅婴儿服药记录等资料,考核医务人员。 2.0   
34 提供安全助产4.0 避免不安全助产操作。 查阅阳性产妇及新生儿的病历记录,考核医务人员,了解诊断治疗情况。 2.0   
35 合理实施择期剖宫产。 查阅阳性产妇的病历记录,考核医务人员,了解剖宫产手术指征。 2.0   
36 干预措施
40.0
产妇及婴儿预防
4.0
对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幼儿定期随访及婴幼儿HIV检测。 查阅随访记录、检测记录等相关资料;考核医务人员;访谈阳性孕产妇。 各级提供妇幼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阳性孕产妇。 2.0   
37 指导人工喂养,人工喂养率应达到90%。 查阅随访记录等资料;考核医务人员指导人工喂养的技能;访谈阳性孕产妇。 2.0   
38 关怀
4.0
为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幼儿提供系统的儿童保健服务、定期计划免疫、免费提供奶粉等关怀和支持。 查阅相关资料;访谈医务人员和阳性孕产妇。 3.0   
39 提供转介服务。 查阅病历及保健记录等资料;访谈医务人员或阳性孕产妇。 1.0   
40 完成情况10.0 工作进度
10.0
按方案要求的进度和计划开展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政府管理办公室。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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