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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卫规财务便函[2006]80号

颁布时间:2006-06-15 16:03:54.000 发文单位: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财政部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从2006年6月起,各地区、各部门即开始使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为做好卫生部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实现新旧科目的顺利转换和预算、决算工作的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层层培训,抓好落实,确保科目转换、预算报表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财务考核分析、决算报表编制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按时完成。

  二、现将我部部本级部门预算“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与2006年支出科目对照表”(附件一)和“2007年经济支出分类科目与2006年支出科目对照表”(附件二)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三、加强沟通和协调,请各地将确定的“收支科目对照表”和相关资料,以及在收支分类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传真:010-68792175/2167

  邮箱:lixin@moh.gov.cn

  附件一:卫生部部本级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与2006年支出科目对照表

  附件二:卫生部部本级2007年经济支出分类科目与2006年支出科目对照表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卫生部部本级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与2006年支出科目对照表
(新科目对应旧科目060515)

科目编码

2007年新科目

2006年旧科目

 项
202     外交  
  03   对外援助  
    05 对外医疗援助 270105医疗援助支出(项目经费)
  04   国际组织  
    01 国际组织会费 220201国际组织会费(项目经费)
    02 国际组织捐赠 220202国际组织捐赠支出(项目经费)
  05   对外合作与交流  
    03 在华国际会议 220109其他外事费(项目经费-反映经国务院批准或由外交部、财政部同意在华召开的国际会议支出)
205     教育  
  02 普通教育  
    05 高等教育 130105高等教育(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206     科学技术  
  03   应用研究  
    01 机构运行 140110科研管理机构(基本经费)
140102社会公益和农业研究(基本经费)
    02 社会公益研究 140102社会公益和农业研究(项目经费)
140110科研管理机构(项目经费)
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03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0546卫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经费)
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03 科技条件专项 140107科技条件专项(项目经费)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801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经费)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80309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经费)
    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1804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210     医疗卫生  
  01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01 行政运行 2102政府机关经费(基本经费)
220102出国费(基本经费)
220103招待费(基本经费)
220109其他外事费(基本经费)
611709其他杂项支出(基本经费-卫生部外事留成非财政性资金收入)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155卫生基建支出(项目经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2102政府机关经费(项目经费)
220102出国费(项目经费)
220103招待费(项目经费)
220109其他外事费(项目经费)
    03 机关服务 0155卫生基建支出(项目经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614行政机关事业费(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99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150106干部培训(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02   医疗服务  
    01 综合医院 0155卫生基建支出(项目经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1医院(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04 口腔医院 0155卫生基建支出(项目经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1医院(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05 精神病医院 0155卫生基建支出(项目经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1医院(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06 其他专科医院 0155卫生基建支出(项目经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1医院(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99 其他医疗服务支出 150101医院(项目经费)
  03 社区卫生服务  
    02 社区卫生专项 150109其他(项目经费)
    99 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支出 150109其他(项目经费)
  04   医疗保障  
    01 行政单位医疗 150401行政单位医疗(项目经费)
    06 农村合作医疗 150109其他(项目经费)
  05   疾病预防控制  
    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50104防治防疫(基本经费)
    0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4防治防疫(项目经费)
    03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150104防治防疫(项目经费)
    04 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专项 150104防治防疫(项目经费)
    99 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支出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4防治防疫(项目经费)
  06   卫生监督  
    01 卫生监督机构 150104防治防疫(基本经费)
    02 卫生监督专项 150104防治防疫(项目经费)
    99 其他卫生监督支出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4防治防疫(项目经费)
  07   妇幼保健  
    02 妇幼保健专项 150105妇幼保健(项目经费)
    99 其他妇幼保健支出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5妇幼保健(项目经费)
  08   农村卫生  
    01 乡镇卫生院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9其他(项目经费)
    02 农村卫生专项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9其他(项目经费)
    99 其他农村卫生支出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9其他(项目经费)
99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015502基建拨款支出(项目经费)
015506国债专项基建拨款(项目经费)
150109其他(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229     其他支出  
  03   住房改革支出 6107住房改革支出(基本经费)
    01 住房公积金 610701住房公积金(基本经费)
    02 提租补贴 610702提租补贴(基本经费)
    03 购房补贴 610703购房补贴(基本经费)
         

  附件二:

卫生部部本级2007年支出经济分类与2006年支出科目对照表

2007年新科目

2006年旧科目

科目编码

科 目 名 称

说 明

科目编码

科 目 名 称

说 明

301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101   人员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01 基本工资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01

基本工资
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包括机关(指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政府、党派、人民团体)行政人员、人民警察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工资和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02 津贴补贴 反映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性津贴、军人津贴和其他各种补贴等。岗位性津贴包括警衔津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津贴、税务工作人员税收征收津贴、政府特殊津贴、专利审查人员岗位津贴、教龄津贴、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教津贴、护龄津贴、卫生防疫津贴、运动员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艰苦岛屿作业津贴、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津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法院毒物化验人员保健津贴、林业系统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殡葬岗位津贴等;军人津贴包括部队义务兵津贴、军人职业津贴、军官士官文职人员的教龄津贴、护龄津贴、运动员津贴等;其他各种补贴是指有按关规定发放的其他各种补贴,如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   02 津贴
 
反映归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和军人津贴。包括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改保留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殊津贴;警衔津贴;公安干警值勤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津贴;税务工作人员税收征收津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火炸药仓库及油料仓库职工作业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南极考察人员艰苦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县以下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干部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法医毒物化验人员保健津贴;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艰苦岛屿作业津贴;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教津贴;林业系统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殡葬岗位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专利审查人员津贴;运动员津贴;部队义务兵津贴;军官、士官文职人员的教龄津贴、护龄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岗位津贴和特殊津贴。
  03 奖金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如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运动员奖金等。   03 奖金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如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运动员奖金等。
  04 社会保障缴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07 社会保障缴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05 伙食费 反映军队、武警义务兵、供给制学员伙食费和干部、士官灶差补助等支出。        
  06 伙食补助费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长期临时工工资,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09 其他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及临时工工资等。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30202   公用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0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费支出。
  02 印刷费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2 印刷费 反映大宗帐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等的印刷支出。
  03 咨询费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05 水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05 水电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电费。
  06 电费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07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06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含住宅电话补贴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08 取暖费  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08 取暖费 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09 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24 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
  10 交通费 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军用油料费除外)。   10 交通费 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11 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11 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12 出国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13 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6 维修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如传真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大型计算机系统、X光机及其他医疗设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农业机械的维修费;教学、科研仪器和实验设备的维修费;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城建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等。
  14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2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等的费用。
  15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4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6 培训费 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 培训费 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 招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 招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8 专用材料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9 装备购置费 反映军队(含武警)购置装备的支出。        
  20 工程建设费 反映军队(含武警)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28
 
专用材料费
 
反映单位购买专用材料的支出,如药品及医用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军装、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等。
  21 作战费 反映军队(含武警)作战、防卫方面的支出。        
  22 军用油料费 反映军队(含武警)军事装备的油料费支出。其他交通支出列入交通费。        
  23 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 反映军队(含武警)的其他运行维护费。        
  24 被装购置费 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25 专用燃料费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20
 
就业补助费
 
反映开支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退伍军人的就业补助费。
  26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19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27 委托业务费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8 工会经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99 其他 公用支出其他中的工会经费
  29 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8 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99 其他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离休人员特需费、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工会经费、来访费、其他杂项费等。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1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01 离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包括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   01 离休费 反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它补贴。
  02 退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包括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   02 退休费 反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它补贴。
  03 退职(役)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05 退职(役)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军队文职人员及运动员的退职补助,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04 抚恤金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05 生活补助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10 抚恤和生活补助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不含代缴的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等。
  06 救济费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07  医疗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14 医疗费 反映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之外按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医疗补助。
  08  助学金 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25
 
助学金 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09 奖励金 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10 生产补贴 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1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等。 30103 15 住房补贴 反映单位开支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3 购房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等。
 
99
 
其他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等。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02 事业单位补贴 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03 财政贴息 反映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         
  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305   转移性支出 反映政府部门、单位间的转移性支出。此科目不仅供财政部门使用,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可使用。(包括对基金的补助)        
  01 不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反映不同级政府间的转移性支出。        
  02 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反映同级政府间的转移性支出。        
  03 不同级预算单位间转移性支出 反映不同级预算单位间的转移性支出。        
  04 同级预算单位间转移性支出 反映同级预算单位间的转移性支出。        
306   赠与 反映对国内、外政府、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01 对国内的赠与 反映对国内组织、政府等提供的捐赠支出。        
  02 对国外的赠与 反映对国际组织、国外政府等提供的双边援助,交纳的会费以及有关捐赠方面的支出。        
307   债务利息支出 反映政府及各预算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01 国库券付息 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02 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 反映向国家银行借款的付息支出。        
  03 其他国内借款付息 反映向其他国内借款的付息支出。        
  04 向国外政府借款付息 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外政府借款的利息支出。        
  05 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 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向国际组织借款的利息支出。        
  06 其他国外借款付息 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其他国外借款的利息支出。        
308   债务还本支出 反映政府归还各类借款本金方面的支出。债务利息列入“债务利息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01 国内债务还本 反映政府归还各类国内借款本金方面的支出。        
  02 国外债务还本 反映政府归还各类国外借款本金方面的支出。        
309   基本建设支出 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02 办公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03 专用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04 交通工具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05 基础设施建设 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06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07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08 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军队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反映著作权、产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02 办公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30102 30 办公设备购置费 反映单位购置办公家具和一般办公设备的支出。
  03 专用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31 专用设备购置费 反映单位购买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卫星转发器、档案设备等。
  04 交通工具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2 交通工具购置费 反映单位购置汽车、摩托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支出。
  05 基础设施建设 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06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07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08 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军队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著作权、产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34
 
图书资料购置费
 
反映单位购置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图书、资料的支出。
311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反映政府部门发放的贷款和向企业参股投资方面的支出。        
  01 国内贷款 反映政府部门向国内有关单位发放的贷款(如农业开发资金中有偿使用部分在此科目反映)。        
  02 国外贷款 反映政府部门向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提供的贷款(如援外支出中的有偿使用部分在此科目反映)。        
  03 国内转贷 中央与地方共用科目。反映政府部门向外国政府、国外金融机构或上级政府借款转贷给下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款项。        
  04 国外转贷 反映政府部门向外国政府、国内金融机构借款转贷给国外有关机构和企业的款项。        
  05 产权参股 反映政府购买国际组织股权和对企业投资参股的支出。由于政策性原因对其给予补贴,不在此科目反映。        
  99 其他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方面的支出。        
399   其他支出 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01 预备费 财政部门专用。        
  02 预留 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专用。        
  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反映由国有股减持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04 未划分的项目支出 反映未按上述科目细分的项目支出。        
  99 其他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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