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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时间:2006-06-12 16:29:19.00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全国卫生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紧紧围绕卫生外事工作为国家外交方针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促进对外经贸合作服务、为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各种渠道,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广大卫生外事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工作热情,出色地完成了卫生外事任务,赢得了卫生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为鼓励在卫生外事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总结先进事迹,调动全国卫生系统长期从事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者的积极性,我部自200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选和评比工作,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领导小组》按照评选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推荐材料,结合各地外事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候选单位、个人名单两次在卫生部网战上公示。

  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决定,表彰上海市卫生局等15个单位为“全国卫生外事先进集体”,河南省卫生厅赵素琴等51名同志为“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全国卫生系统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国的卫生外事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卫生厅

  北京市卫生局

  江苏省卫生厅

  浙江省卫生厅

  安徽省卫生厅

  中国中医研究院

  天津市卫生局

  河南省卫生厅

  湖北省卫生厅

  陕西省卫生厅

  中国医学科学院

  重庆市卫生局

  甘肃省卫生厅

  附件2:

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河南省卫生厅 赵素琴

  山东省卫生厅 丁凤深

  河北省卫生厅 胡春堂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 邢高岩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强正富

  湖北省卫生厅 段维玉

  江西省卫生厅 应鸣琴

  浙江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 朱耀传

  广东省卫生厅 冯绍民

  甘肃省卫生厅 钟良亭

  陕西省卫生厅 张超英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 周简

  中日友好医院 尹勇铁

  吉林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中心 金信淑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 昂旺卓玛

  中国医学科学院 马景云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高军

  重庆市卫生局 陈华

  辽宁省卫生厅 孙一男

  福建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中心 郑伯壎

  湖南省卫生厅 唐凌志

  青海省卫生厅 颉学辉

  吉林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中心 王超英

  青海省卫生厅 李晓东

  中华预防医学会 王国芳

  中国中医研究院 邹建华

  宁夏卫生厅 何业新

  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高琪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李钦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 夏冠斌

  北京市安贞医院 商尔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邵一鸣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曦

  北京儿童医院 聂小莺

  江苏无锡市卫生局 王爱国

  广东省人民医院 陈泽波

  广西中医药研究所 李国庆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格桑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沈永刚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兰邵平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张英泽

  江苏省人民医院 全钰平

  福建省立医院 王萍

  四川泸医附院 廖斌

  中国中医研究院 黄璐琦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罗珏

  山东中医药大学 郭伟星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温浩

  新疆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郝敬贡

  北京地坛医院 辛衍涛

  黑龙江省眼病防治研究所 张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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