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财发[2006]526号
颁布时间:2006-09-30 10:21:14.000 发文单位:交通部财务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纲要》确立的工作任务,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交通财会队伍,全面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为促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财会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现状与需求
(一)队伍建设现状
“十五”是我国交通事业发展最快的5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辉煌成就,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财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广大财会人员秉承积极进取、勤俭持家、严谨细致、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紧紧围绕交通建设发展的中心工作任务,坚持依法理财,并结合实施“科教兴交”、“人才强交”战略,加快财会人员培养步伐,加大培训力度,使交通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从总体上适应了交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交通财会人才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明显改善。据统计,至“十五”末,交通财会人员总量达20多万人,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由2000年末约2.3%提高到16.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由约8.6%提高到20%.
——交通财会人才培养体制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宽渠道的培养机制,交通财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期间,仅交通财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达300期,培训23500人次。
——交通财会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人才培训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初步建立了以在职财会专业教师为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中介组织专职人员为重要补充、退休人员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为辅的交通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交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在坚持依法理财的前提下,创新理财手段,在生财、聚财、管财、用财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参与解决交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我国交通财会队伍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交通改革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高素质“复合型”财会人才不足;财会队伍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交通财会人才的培养机制尚需完善等。这些问题亟待在“十一五”期间加以解决。
(二)发展需求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公路水路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时期。立足科学发展,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注重创新发展模式,是这一时期交通发展的主要特征。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目标,不仅需要为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支持系统建设和运输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资产安全和效益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资产发挥最大的效益。因此,新时期对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全面提升交通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要实现《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纲要》所确立的交通财务工作的总体目标,为交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财会服务,只有通过加快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才能适应“十一五”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
2.进一步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筹融资的能力。要实现《公路水运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和发展目标,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交通行业筹资任务十分艰巨。在“十一五”期间,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交通规费征管,积极组织创收,创新筹融资方式,拓宽筹融资渠道,加大筹融资力度,为交通建设和发展提供充足的、低成本的资金支撑。
3.进一步提高交通财会人员资产、资金监管的能力。长期以来,公路、水运交通形成了数额巨大的国有资产,“十一五”交通建设和运输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管好用好数额巨大的交通国有资产和建设运营资金,需要提高财会人员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资本运营,强化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运用内外部资源发展交通的能力,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交通资产、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4.不断增强交通财会人员改革创新的能力。“十一五”期间,随着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以及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将逐步推进,交通改革的各项措施也将逐步实施。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必须适应这一系列改革的要求,按照建设节约型、创新型行业的总体部署,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交通财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抓住改革机遇,迎接各种挑战,不断增强交通财会人员推动改革、适应形势变化的能力,不断提高财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不断增强交通财会人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对交通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交通涉外业务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在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中,重点加强对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财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外语应用水平,加强对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比较分析,把握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国际化的主动权。
6.不断完善交通财会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提高行业内部人才的能力和建立利用外部人才的良性人才发展机制,已成为交通发展人才保障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必须着眼于国内国际市场人才资源的开发,必须更加主动地适应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趋势,在完善交通财会人才机制和改善人才环境方面下功夫,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三个环节,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人才机制和人才环境。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交通事业发展和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以实现交通财务“十一五”重点工作规划为目标,以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为重点,建立以交通财会主管部门为主导,交通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交通会计学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交通财会队伍建设体系,推动“十百千万”交通财会人才工程的实施,加快培养一批适应交通发展需要,专业精深、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交通财会队伍,为实现交通“十一五”发展目标和各项财会重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财会人才支撑。
(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单位财务机构,配备与财会工作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国有大中型交通企事业单位符合设置总会计师条件的,应当配备总会计师。通过人才引进和培养,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基本能够满足交通财会工作的需要。
(二)组织行业内外和国内外多种类型的培训,为交通财会人员学习、交流、锻炼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财会队伍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到“十一五”末,交通财会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财会人员的比例达到35%以上,分别比“十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
(三)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任职条件和要求。
大型交通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应当具备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一般应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其财务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当具备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中型交通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应当具备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其财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一般应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其他交通单位的财务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当具备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交通财会人员除符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外,交通部部属单位和大型交通企业的财会人员,同时,应当具备交通行业财会人员岗位规范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他交通企事业单位70%以上的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交通行业财会人员岗位规范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启动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强化分层次的交通财会人才梯队建设,建立财会精英、顶尖人才、拔尖人才和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使用的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三、指导原则
(一)服务行业发展和财会中心工作。坚持面向行业、依靠行业、服务行业,通过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促进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结合交通行业管理特点,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级组织实施,以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科学理财能力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积极推进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三)依法组织培训。坚持依照《会计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支持和鼓励交通财会人员参加依法组织的财会业务培训。
(四)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要加强对交通财会人员的培养,坚持在交通财会实践中培养人才,要注重充分合理地使用人才,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促进人才培养满足交通财会实践的需要。
(五)形式与效果相统一。既要丰富交通财会人才培养的形式,又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切实保证效果和质量。采取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交流、科研、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努力提高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制定交通行业财会人员岗位规范指导意见,明确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各级财会工作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和不同财会岗位的职责规范。
1.加强交通财会负责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增强负责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意识。重点是加强部属单位财会负责人队伍建设,以此来带动整个行业财会队伍的建设。
2.规范交通财会岗位职责管理,建立交通财会岗位责任制。
3.通过组织实施交通行业财会人员岗位规范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岗位的适应能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财会法规制度,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财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财会队伍建设机制。
1.加强交通财会人才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完善人才库网络信息系统,强化经济活动分析功能,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十百千万”交通财会人才工程,选拔确定相应的各类优秀人才,发挥人才库在交通财会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快组建交通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其在业务咨询、辅助决策、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3.健全财会机构,强化财会干部的配备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财会机构;加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的配备;加强交通财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大培养、锻炼和交流力度。严格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设置财会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财会人员。重点加强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财会人员的配备工作。进一步规范部管社团组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置,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行为。
4.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交通财会人员的交流力度,制定相应的财会人才交流计划,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实践经验。
5.加强交通系统会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为优化交通行业财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6.建立“交通行业百名优秀会计师”评选机制,激发交通行业会计师争创业绩的工作热情。
(三)组织实施“十百千万”交通财会人才工程。
1.培养选拔十名左右具有很高学术造诣、在交通财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达到国内交通财会领域领先水平并在国内财会界有重要影响的交通财会精英。
2.培养选拔百名左右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交通财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达到国内交通财会领域先进水平并在国内财会界有一定影响的交通财会顶尖人才。
3.培养选拔千名左右具有系统的财会理论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在地方和大型交通企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有重要影响的“复合型”交通财会拔尖人才。
4.培养造就万名左右全面掌握交通财会业务,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在本单位财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交通财会业务骨干。
5.制定“十百千万”交通财会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交通财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加强领导,发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机制,以人才库建设为基础,建立不同层次的人才梯队,实施动态管理,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6、将“十百千万”交通财会人才工程建设作为交通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培养选拔的交通财会精英人才,作为候选人选向“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推荐;培养选拔的交通财会顶尖人才,作为候选人选向“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推荐。
(四)建立以交通财会主管部门为主导,以交通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交通会计学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交通财会队伍培训体系。
1.加快交通财会人员高层次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基地建设要满足交通财会人员的学历教育、高层次财会人员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考前培训、教材编写等需要,在课程设置上,要突出交通行业特色。“十一五”期间,要完成七个高层次财会人员培训基地的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2.强化交通财会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以基地院校财会师资队伍为基础,以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补充,积极吸收行业外单位的专家参与,适应交通财会队伍建设要求的、高素质的交通财会师资队伍。
3.充分发挥各级交通会计学会的作用,加强交通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财会培训,不断提高交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财政改革与交通发展的需要。
4.加强交通财会专业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组织高等院校、交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按照国家财税政策等项改革的要求,结合交通事业发展的实际,开展好交通财会专业教材的编审工作。 到“十一五”末,初步形成具有行业特色、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交通财会专业培训教材体系。
(五)加强交通财会学术研究和交流,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提高交通行业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1.加强交通财会学科带头人建设。在公路和水运交通领域,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业务能力的财会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其在课题研究、制度建设、教材编写、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以促进全行业财会人员素质的提高。
2.依托各级交通会计学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鼓励广大交通财会人员结合交通财会工作实际撰写专业论文,充分利用“交通财会网”和《交通财会》杂志等媒体,广泛开展交通财会理论研讨,进一步提高交通财会人员运用财会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交通财会人员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考察、培训,借鉴发达国家在财务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开阔交通财会人员的专业视野,促进交通财会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实现“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交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财会工作责任主体的职责,增强交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理财的观念,通过有计划的培训工作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财经法规和财税基础知识,增强单位负责人对财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交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关心和支持财会人员,重视和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财会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
3.加强领导,创新交通财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完善对交通财会人才的考核评价,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财会人员通过更新知识和理念,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为实现“十一五”交通财会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1.在交通财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交通会计学会要发挥交通财会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财会业务培训制度,推动专业课程开发、财会教材编著和师资队伍建设,突出财会精英和顶尖人才的培养。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发挥财会队伍建设的主导作用,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财会队伍的建设工作,在调查、掌握本地区财会人员素质现状和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对培训内容、方式、手段、教材和师资等不断探讨创新,突出拔尖人才的培养。
3.各交通企事业单位要发挥交通财会人员培训的基础作用。交通大型企业集团和事业单位,要建立培训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在积极组织内部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选派会计人员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突出财会业务骨干人员的培养。
(三)加大投入,为实现“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要逐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不断加大对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交通财会人员的培训,提供资金保障。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财会人员培训的实际需要,为人才培养创造条件,有计划、分步骤、按比例地将专项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在职财会人员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满足培训需要,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统筹协调,为实现“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
1.完善交通财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加快交通财会人才库建设,扩充服务功能,为交通财会人才的培训和使用,提供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
2.充分利用好内外部资源,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参与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积极性。依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对在职财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学历教育,以适应不同财会岗位对学历的要求。借助高等学校的师资力量和研究水平,通过建立高层次财会人员培训基地,满足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以及其他高层次财会人员财会理念和知识更新的需要。
3.充分发挥各级交通会计学会的作用,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满足中层财会管理干部和基层财会人员财会业务素质提高的需要,组织好培训服务工作。
(五)创新培训方式,为实现“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
1.注重运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图文并茂,改善授课的视觉和影响,增加与充实培训的信息量,增强财会人员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培训的效果。
2.通过利用案例教学等有效手段,增强财会人员对财会实务和改革实践的感性认识,努力提高财会人员分析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通过积极开展双语教学的有效尝试,深化在职交通财会人员对发达国家财会理论与方法的了解,提高财会人员阅读财会原著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能力,努力适应会计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六)加强管理,为实现“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提供科学的质量保障。
1.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培训的规章制度,强化对培训师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考勤、培训考核等多环节的管理,在制度建设上保证财会人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2.加强对交通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对受培训人员的跟踪调查,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财会人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3.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以量化指标为主的交通财会人才评价考核机制,保障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