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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机交办[2006]10号

颁布时间:2006-06-20 18:33:46.000 发文单位: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交通安全办公室:

  暑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执行暑期服务保障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工作方案制定、亲自进行动员部署、亲自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要与有暑期工作任务的单位签订暑期交通安全协议书,执行暑期工作任务的驾驶员须写出暑期交通安全保证书。要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三、加强教育,文明行车。要加强对驾驶员和全体职工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全体职工中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风气。

  四、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各单位要在暑期前认真开展以交通安全责任制、暑期交通安全措施和车辆安全状况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检查活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执行长途任务的车辆,要确保技术性能达到夏季安全行车标准。要严格暑期车辆、司机的管理,特别是执行服务保障任务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做到“三见面”(与单位领导、车辆、司机见面)、“三把关”(把好单位、车辆、人员关)。有长途任务的单位,要选派有长途经验,驾驶技术过硬、驾驶作风优良的驾驶员执行任务。三车以上同行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每辆车必须设安全员,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给驾驶员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使驾驶员保持充沛精力,防止疲劳驾驶。要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暑期的交通安全。

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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