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9-06 14:13:53.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纲要以人为本和节能降耗的要求,切实做好华中、华东、南方电网现役纯凝发电机组供热改造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我委已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负责开展调研评估。近期,中咨公司将开展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等工作,请你单位给予支持和协助,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对现役电厂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的评估工作,将采取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请你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将联系方式于2006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咨公司。
三、你单位可安排本省内有关企业或单位,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填写调查表,并将书面和电子文件于2006年9月25日前提交中咨公司。
四、中咨公司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和项目进行现场调研,请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五、附件的电子版本可与中咨公司联系取得,或通过我委网站www.ndrc.gov.cn能源局子站获得。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北文 010-68733502/zbw@ciecc.com.cn
朱 宁 010-68733516/zhuning@ciecc.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15楼
邮编:100044
能源局电力处: 刘宇飞 010-68501649
1、有关填写调查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的说明;
2、**省供热改造现役电厂汇总表;
3、**市城市规划及热负荷调查表;
4、**市城市供热热源调查表;
5、拟实施供热改造电厂调查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章)
二〇〇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