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4-19 14:59:54.000 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的管理,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与水平,根据《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 现将2006年度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取得海域使用论证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 年审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一份):
(一)资质单位按下列内容形成的自查报告一份:
(1)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从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和管理水平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其中取得《海域使用论证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要求分别为:甲级至少10人,乙级至少5人,丙级至少2人。
(2)2005年3月-2006年2月论证工作业绩基本情况,包括承接项目数量、名称、合同额、完成情况等。
(3)遵守市场管理法规、资质管理规定情况;
(4)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5)资质单位对资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年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请各受检单位抓紧进行自检自查,填写申报表,形成自检报告,并于2006年5月10日前将上述年审申报材料上报海域管理司。年审结果将于6月份前在我局网站上公布(www.soa.gov.cn)。
联 系 人:赵 兵 010-68047684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100860)
Email: zizhi@soa.gov.cn
附件: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年审表(略)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