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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废止]

冀财建[2005]292号

颁布时间:2005-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62号文件”规定,本文件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

  为加强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的管理,现将财政部印发的《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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