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发[2003]13号
颁布时间:2003-02-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确保2003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对市长与区县长签定的《城市绿化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千分制考核。其中,主要任务500分、重点工程500分。各区县要加强领导,全面发动,精心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届时,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绿化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分数在800分以上的区县进行表彰,并对其中的前3名区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奖励。同时,对完成分数在800分以下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
附:2003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淄博市人民政府二○○三年二月十三日2003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考核标准一、主要任务(500分)
(一)全民义务植树(40分)。其中,乔木进城且胸径在5公分以上(30分);大树进城且胸径在15公分以上(30分)。按照苗木规格要求完成任务数,且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0%以上得满分,任务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3分。
(二)新建园林绿地(50分)、公共绿地(50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完成任务数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得分。
(三)原有绿地充实提高(60分)。对城市各类园林绿地进行改造充实提高,并按照《山东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实行一、二级养护管理,完成任务数得满分;任务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
(四)园林绿化景观大道(60分)。道路两侧所有单位实施拆除院墙,统一进行景观设计,两侧各建设20—30米宽的绿地得满分。建设标准降低,适量扣分。
(五)开展创建“绿色文明家园”活动(50分)。严格按照“绿色文明家园”标准要求完成任务数得满分;每缺1个扣5分。
(六)开展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镇、村创建活动(50分)。按照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镇、村评选标准完成任务数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相应比例扣分。
(七)生产绿地建设(30分)。苗木种植分区合理、生长旺盛,完成任务数得满分。完不成任务,适量扣分。
(八)摆放、栽植高品质草花(30分)。草花生长旺盛,摆放、栽植图案有一定的艺术性,景观效果好,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数得满分;任务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
(九)垂直绿化(20分)。完成任务数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
二、重点工程(500分)
(一)全面完成《城市绿化目标责任书》中列出的重点工程得满分(500分);每缺少1项,按比例扣分。
(二)每项重点工程按下列内容考核(100分):
1.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城市绿化专家组审定通过得10分;
2.完成征(租)地手续得10分;
3.完成建筑物拆迁得20分;
4.完成垃圾清运、换土、地形改造、置换土方得10分;
5.完成地下管线铺设、打井、喷灌设施安装得10分;
6.完成游路、广场铺装,绿化设施安装得10分;
7.完成地上植物栽植得10分;
8.工程施工过程要实施质量监督,竣工后有市园林质监站的验收合格证书得10分;
9.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及时得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