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2]105号

颁布时间:2002-06-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1号)文件精神,我市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等事务所)已基本完成与政府部门的脱钩改制工作。为巩固我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成果,完善中介机构的自我管理,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加强市场监督和政府监督,使我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尽快适应入世新规则要求,提高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能力,培育发展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中介机构,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有了较快发展。在企业改制、强化企业管理、降低

  经营风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诚信和公正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随着政府职能转变

  和对外开放范围的扩大,社会中介机构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将会愈来愈重要。因此,加快

  培育和发展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经济

  秩序,维护社会诚信和公正,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市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国办发[2000]5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我市经济鉴

  证类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促进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

  正地执业,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

  组织。以加快培育和发展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抓规范、增活力、强功能,积极引导和推动我

  市中介机构走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的道路,尽快适应入世新规则的要求,通

  过与国内外中介机构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尽快培育一批有综合实力、有竞争力的中介机构,

  争取在3-5年内使我市有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品牌进入全省乃至全国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

  三、完善中介机构的自我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一)完善财产组织制度。凡是新设立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及脱钩改制成有限责任制或

  合伙制的中介机构要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制度不健全的中介机构,要及时按照

  规定程序修改章程,进行调整。

  (二)规范内部运行机制。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要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

  部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适应中介服务智力劳动

  为主的特点,完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竞争和约束机制。凡本单位经营、

  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应从制度上保证多数出资人参与的权力,制止各种违规操作的行为。

  (三)加强执业风险的防范。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具体形式可

  由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自主确定。要增强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经济鉴证类中

  介机构的破产、解散和清算,其业务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已提取的风险基金不得私分,应按法

  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或交由本行业的行业协会管理,以支付可能出现的风险赔偿。

  (四)加强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业水平。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要以诚信为本

  、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后,要独立面向市场,参与公

  平竞争,不得利用原单位的职权和影响承揽业务。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

  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

  度,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确立行业协会的独立地位(一)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确立行业协会的独立地位。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设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行业性、自律性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政府

  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再担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确有必要担任的,需经组织部门批准

  。行业协会的领导应通过选举产生,一般应由本行业中经验丰富、威信较高的专业人士担任。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协会要支持并保障执业人员依法执行业

  务,维护其合法权益。除履行服务,协调等职能外,重点是充实管理职能,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自

  律管理;开展动态管理,建立起机构、人员特别是执业人员及业务经营情况的信息库,防止非执

  业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并对存在问题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部门

  进行行政处罚;调解执业发生的纠纷;开展职业教育,提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开展行业评比

  和业务交流等。

  五、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政府有关部门要面向全社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对中介行业的管理。要加快职能转变

  ,严格依法行政,由过去对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行政管理转变为对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相关的业务

  指导、监督和服务。

  (二)巩固脱钩改制的成果。原单位要在“财务、人员、业务和名称”上与中介机构

  彻底脱钩,支持中介机构自主执业,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法

  规另立执业资质,自行制定业务标准;不得干预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业务。

  (三)要创造有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反对各种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对原行业内与行业外中介机构开展的业务平等对待,不得设置行

  政区域、行业或部门的执业限制;不得指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政府需要中介机构

  提供的服务,其费用由政府委托部门支付。要使中介机构的服务成为建立在供需双方自愿基础

  上的,符合市场规则的执业行为。

  (四)规范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各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收取有关税费,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另设收费项目或

  提高收费标准。要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各种收费,中

  介机构有权拒缴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加大行政监察、社会及舆论监督力度。要通过行政监察、行业举报、社会监督、媒

  体曝光等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实行必要的监督,努力为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营造一个公

  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加强协调指导,促进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一)完善政府管理体制,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市里将成立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协调发展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办。负责全市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二)加强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行业业务主管

  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法审批进入本行业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对中

  介机构日常营运状况特别是执业质量进行管理;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执业报告进行监督,依法对

  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发展业务进行指导,对

  行业协会制定的执业规则和操作程序进行审核等。对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导致经济鉴证类中

  介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经营资

  格。

  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逐步减少直接管理内容。要结合职能转变和审批制度改革,把一些能

  够通过市场或行业协会解决的事项转移出去,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行业主管部门与登记管理机关要规范对中介机构的行业准入和年检。登记管理机关

  要继续把好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行业准入关,与行业业务主管部门一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严禁执业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入本行业。对已经不具备继续执业资格的经济鉴

  证类中介机构,要及时依法注销或吊销执业证书。同时,要搞好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年检

  工作。

  (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

  人信用体系,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有效的信用信息沟通渠道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逐步在全

  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要强化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和对企业法人的信用

  管理,建立并逐步完善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市场约束机制和政府监管体系,为中介机构营造一

  个诚信执业的环境。要强化中介组织诚实守信意识,严格公开、公平、公正、公信执业。要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记录及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及个人信用档案,制定具体规则,加大对失信者的市场约束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中介市场。

  (五)培育发展中介机构,提高市场竞争力。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培育和发展经济鉴证类及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鼓励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带头依法创办中介机构,引导中介机构向股份制、合伙制方向发展;支持中介机构通过联合、兼并等途径扩大规模,走规模化、专业化、集团化发展道路;推动市内中介机构与外资中介机构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合资与合作,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鼓励引导中介机构加大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以提高我市中介机构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能力。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