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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2]2号

颁布时间:2002-07-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期,由于受大陆暖高压控制,我市无降水,太阳辐射强,出现了持续高温天气,给我市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抓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关心职工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尤其是从事高温、高空和室外作业的企业,要准备好必备劳保护品和防中暑药品,注意劳动安全防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中暑措施,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高温季节是事故多发季节,特别是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

  、运输和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吸取莘县‘7.8’特大液氨泄漏事故教训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淄政办发电〔2002〕21号)精神,务必做好安全生产工

  作。各商场、宾馆、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要进一步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强对

  水库、塘坝、湖泊和游泳池等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昼夜巡视,确保安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要做好防雷击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

  三、工矿商贸企业要加强雨季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危险厂房、经营场所、库房

  和围墙要抓紧修缮加固。电力、电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设备、线路的维护和检查。要立即检

  查高层建筑、危险品库房和露天设施的防雷电装置,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迅速进行整治。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要有严格的防晒、防泄漏和降温、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尾矿库要有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

  四、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对大风或雷雨天气可能出现危险的地带,要设立安

  全警示牌和防护设施,危险路段和游乐设施,要有专人监护。夏季水上游乐活动要有严格的安

  全监护措施。教育部门要教育学生在暑期远离危险场所,防止溺水、触电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对各类夏令营、社会实践、旅游等集体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有关

  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监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消除。对由于

  天气炎热而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装置、管道,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停产、停机进行维

  修、更新,严禁带“病”运行,确保万无一失。

  六、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以党性和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的高度,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

  。切实把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问题。要严格值班制度,对

  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全力和迅速组织抢救,千方百计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减

  少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各区县和各企事业单位的

  “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一定要靠上抓。要把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

  安全生产搞得好的,该奖励的奖励,该表扬的表扬;对有问题的要严肃批评;对发生事故造成重

  大损失的,要坚决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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